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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电子债权凭证10年

十问!电子债权凭证10年 供应链Finance智库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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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规注定将成为电子债权凭证业务发展史上的一块里程碑,一道分水岭。

电子债权凭证新规:十年发展迎来规范拐点

电子债权凭证正式步入监管时代,行业格局面临重构

题记:金融工具本身是中性的,它之良莠与效用,非自身使然,而取决于它的采用者、它的导航人。

2025年2月6日,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历经多年发展,电子债权凭证业务正式进入监管阶段,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分水岭。

2015年,“南金单、北云信”落地,电子债权凭证在中国诞生。此后十年间,该业务经历了从萌芽、接受、快速扩张到竞争加剧的全过程。目前,全国电子债权凭证平台已逾350个,头部平台年开立量可达万亿元级,融资规模亦达数千亿元级别。值此十周年之际,《征求意见稿》出台,为行业厘清边界、设定规范。

一、什么是电子债权凭证?

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电子债权凭证”定义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应收账款债务人依据真实贸易关系,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向链上企业出具的承诺按期支付款项的电子化记录”,官方首次对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界定,将其限定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框架内。

现实中的电子债权凭证则具有更广义的特征,表现为一种具备可拆分、可转让、可融资特性的新型债权凭证,其使用范围不局限于核心企业、供应链上下游。

  • 核心企业概念模糊,角色随供应链变化而变化;
  • 不同平台准入标准不统一,部分无需授信即可开立;
  • 持有主体多元,不局限于供应商,流转基础关系复杂。

二、电子债权凭证缘何迅速发展?

自2015年起,电子债权凭证历经成长期(2015-2018)、快速发展期(2019-2024),并在此后两年受疫情影响进一步线上化、高速扩张。其迅猛发展源于多重因素推动:

  • 应收账款持续高企:规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由2015年的36.56天增长至2024年的66.83天,显示企业现金流承压加剧;
  • 金融供需失衡:传统票据操作成本高,难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灵活需求,大企业资金富集亦加剧“滴灌不均”;
  • 财务管理驱动:有助于开立企业降低支付压力,盘活授信资源,获得额外收益,构建资金池以支撑产业扩张;
  • 技术提供支撑:数字化转型推进下,API直连降低操作成本,数据资产沉淀强化产业链穿透力;
  • 监管环境宽松:此前长期缺乏统一监管规则,自由发展空间为其快速发展提供土壤;
  • 金融机构需求拉动:银行等机构借由该业务拓展普惠客群,实现业绩考核目标。

三、当前发展现状如何?

2019年起,电子债权凭证驶入快车道,疫情加速其发展步伐,呈现出以下特点:

  • 平台数量快速扩张:截至2024年,累计上线平台近350个,年融资规模超万亿元;
  • 主体类型多样:分为产业方、金融机构及其他类(如科技公司),其中非金融企业占主导地位;
  • 区域高度集中:北京、广东和深圳两地平台数量合计占比近30%,业务量占比超90%;
  • 行业分布集中: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合计贡献整体业务量的80%以上;
  • 头部效应显著:前三大平台占据转让笔数的64%、融资金额的50%,前十大平台合计份额超90%;
  • 政策影响增强:随着监管收紧及央企内部管理加强,部分平台出现观望甚至停摆;
  • 潜在风险显现

电子债权凭证:金融创新与挑战并存

推动银行服务和供应链变革的关键工具

电子债权凭证作为近年金融领域的重点创新,正逐渐成为银行完成普惠金融考核的重要方式之一。该模式不仅有助于降低风险,还能提升中间业务及衍生收益。

对于银行而言,产业信贷需求的放缓导致企业授信额度过剩。通过电子债权凭证,银行可以盘活这些闲置授信,并拓展收入来源,以弥补传统信贷利润空间受限带来的损失。

从风控角度看,电子债权凭证依托开立企业的主体信用,在操作上较为简便,是目前供应链金融中最容易标准化和规模化的业务之一,因此获得广泛采用。

存在短板与发展局限

然而,电子债权凭证也面临一系列瓶颈。

  • 由于不适用于《票据法》,一旦发生纠纷,处理成本较高。
  • 虽然单一平台内产品趋于标准,但在整体市场层面仍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不同平台间缺乏统一规范,互操作性差。
  • 对接产业链、金融机构间的系统接口差异,进一步加剧了运营和技术联通的成本负担。
  • 此外,研发维护成本高企以及各类潜在不规范操作可能造成行业风险。

定位明确,服务多元

电子债权凭证平台的服务目标涵盖债务确认、清偿结算和融资促进等方向。其核心功能包括规则制定、债权管理、身份核验、数据记录等,并延伸至发票查重、债权登记、资产撮合等领域。

根据平台运营结构,可分为专属型、开放型与集成型三大类:

  • 专属型:服务于特定集团内部;
  • 开放型:面向跨行业企业群体;
  • 集成型:作为门户连接多个凭证系统。

商业模式上主要分为两类:

  1. 信息中介模式:仅收取技术服务费,不承担资金流动或信用风险;
  2. 信用中介模式:提供担保、资金过账或关联机构金融服务,构成实质性信用支持。

监管引导与未来发展方向

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指出,《征求意见稿》要求电子债权凭证平台回归“供应链信息服务”本质,未取得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防范异化为金融中介。

这一引导方向意味着平台需剥离金融属性,专注于数据与技术支持角色,确保合法合规经营的同时促进上下游交易顺畅。

对货币体系的间接影响

从货币视角出发,电子债权凭证不具备法币地位,不属于直接发币行为,但因其具备一定的流通性和债务支付功能,具有部分“代币”特性。

在大量融资依赖银行资金的情形下,确实可能引发派生货币效应,从而间接扩大货币供应量。但由于替代了部分传统支付工具,其总体影响仍需结合实际数据进行评估。

金融与产业供应链融合趋势增强

电子债权凭证的推广是金融供应链深度演化的体现,标志着金融活动从封闭走向开放,金融机构与其他产业主体形成新型合作关系。

具体表现为:

  • 闭环金融向开放金融转型,金融服务不再限于持牌机构内部;
  • 金融组织边界模糊,“嵌入式金融”成为新常态;
  • 场景、数据主导话语权,产业与平台影响力提升。

在这一过程中,产业方的介入解决了金融机构在产业知识、运营管理、技术研发方面的短板,为业务规模化落地奠定基础。

助力产业数字化升级

从业务实践来看,电子债权凭证的应用客观上促进了产业系统的互联互通,倒逼企业推进信息系统改造。

但也应警惕其可能带来的逆向激励效应——平台因依赖融资环节收入而偏好延长账期、推高流转频率,进而加重中小企业压力。

对监管体系带来深远挑战

金融创新持续考验监管能力,特别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 监管定性难度大:当前法规缺少对证券、票据、支付工具等关键概念的清晰界定;
  • 跨界协同复杂:跨部门协调困难阻碍监管一致性;
  • 缺乏适配工具:适应性强的监管机制(如沙箱试点)尚待全面落地。

总结与展望

电子债权凭证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工具,既推动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也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路径。其未来走势将在合规监管框架下逐步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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