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归类与出口合规全解析
从归类依据到海运流程,一文读懂“三蹦子”出海要点
“三轮自卸车”商品归类决定如下:
归类决定编号 |
Z2024-0015 |
税则号列 |
8711.6000 |
商品名称 |
三轮自卸车 |
规格型号 |
无 |
商品描述 |
总重570千克,最大时速25千米每小时,电动机驱动,具备液压泵、液压缸及可倾倒车斗,由动力总成、电传动系统、电动轮、悬挂、转向系统(不属于国标GB/T 35360-2017汽车型转向系统)、制动系统、驾驶系统、车架总成、车厢总成构成,无逆向齿轮,有差速器。用于山区、矿场等区域的土壤、岩石装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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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决定 |
不具备符合GB/T 35360-2017《汽车转向系统术语和定义》的汽车型转向系统,也无逆向齿轮,仅使用单一驱动电机,主要用于矿区、山区等地作业,属电动载货三轮车。不符合第八十七章品目87.03和87.04所述特征,按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税则号列8711.6000。 |
现行《税则》对“三轮车”在五个品目中作出区分:品目87.03为载人轻型三轮车;品目87.04为载货轻型三轮车;品目87.11为其他三轮车;品目87.12为非机动脚踏三轮车;品目95.03项下为儿童三轮脚踏车【9503001000】。
87.04注释明确指出,“装有摩托车发动机及车轮等结构”的三轮车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归入:(1)具有传统汽车特征如汽车型转向系统或同时具逆向齿轮及差速器;(2)采用T形底盘,两后轮分别由蓄电池电动机驱动并可用中央控制杆操作。
由于上述三轮自卸车未同时配置逆向齿轮与差速器,其转向系统亦不满足标准定义的“汽车型”特征,因此不能适用87.04项下分类,而应归入8711.6000。
随着海外社交平台上传播中国产电动三轮车视频的兴起,俗称“三蹦子”的三轮车正在全球范围走红。“三蹦子”价格低、质量稳定且适配多样环境,受到泰国、马来西亚、加纳、澳大利亚、智利等国消费者欢迎。
作为全国三轮车生产基地之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已形成完整产业链,拥有整车制造企业15家、零部件企业超200家,组装一辆三轮车只需15分钟。据数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该地区三轮车整车出口额达2.9亿元,同比增长31.8%;零部件出口达8.6亿元,同比增长15%。
当地龙头企业——洛阳珠峰华鹰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根据不同市场需求推出多样化定制车型,如东南亚旅游观光车、非洲货运车及拉美农场用轻量化大马力车型。除常规功能外,还可选配音响、手机支架、USB接口及多种语言提示音。
海关部门正积极推动产品出口合规化管理,收集海外市场准入标准并向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企业拓展外贸业务模式。
观察显示,“三蹦子”之所以能在国际上流行开来,一方面源自其性价比优势,另一方面则体现出中国企业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的能力。未来,还需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升级进一步增强中国制造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电动三轮车出口合规操作流程
一、锂电池海运要求
- 若三轮车搭载锂电池且电池安装在设备内或与其一同包装,则按UN3481处理;
- 若整体以电池驱动车辆方式运输(如电动车),归类为UN3171;
- 若含锂金属电池组,则对应UN3091。
二、办理危包证流程
出口锂电池须取得“危包证”,包括:
性能单——即《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使用鉴定报告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出口前应提交材料至海关进行申报验证,主要包括:申请单、性能单、厂检合格单以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等。
三、订舱与装柜注意事项
- 部分船公司不接危险品,推荐选择OOCL、MSC、EMC、ONE等航线;
- 订舱资料含货运委托书、MSDS报告、危包证扫描件、船公司申请表格等;
- 装柜时普货置于内部,危险品类锂电池放在外部,并间隔木板加固,箱体四面张贴危险标识;
- 电池包装必须清晰印制联合国un编码标志,不得有任何污染或渗漏;各层间使用绝缘材料分隔,防止短路;禁止电极承受叠放重量。
四、报关文件准备
需准备装箱单、合同发票、出口报关单、危险品申报单、装箱证明书、危包证等相关材料完成出口申报。
阿拉关务人综合整理自中国国门时报、海关总署网站、进口小助手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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