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
调整税目及税率,优化进口政策
根据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2025年税则税目总数增至8960个,并涉及以下调整:
- 2025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 对2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下,原产于34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 继续给予43个建交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并对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
- 新增纯电动乘用车、杏鲍菇罐头、锂辉石等本国子目,优化椰子汁、制成的饲料添加剂等税目名称表述。
- 增列干紫菜、增碳剂、注塑机等本国子目注释,优化白酒、木质活性炭等本国子目注释表述。
燃料油相关变化:总体变化较小,以燃料油为例:
5-7号燃料油税则号进行了调整,删除原27101922/27101929子目,变更为27101924。
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由1%上调至3%。但如提供官方原产地证书,可享受零关税政策。
企业关务应对方案建议
1. HS编码变更需注意监管证件的申请调整。燃料油仍可能需要自动进口许可证,企业在申领时需关注新HS编码带来的影响。
2024年配额对应的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即便2025年配额在年末提前下发,也仅能在2025年1月1日起使用。
建议企业关务人员与生产部门提前协调,做好生产计划,并预留时间应对许可证延迟发放等情况。对于跨年报关的货物,建议提前准备删单重报操作。
2. 进口税款计算汇率调整:
关税税率调整后,企业需更新税款金额计算公式。尤其在汇总征税、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方面,避免因公式错误导致税款不足影响通关。
- 进口关税: CIF价格(含FOB、运费、保费)×适用汇率×3%
- 进口消费税: 1吨=1015升,1.2元/升,合计1218元/吨
- 进口增值税: (CIF价格×汇率+关税+消费税)×13%
- 总税款: 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