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出口许可证及相关证件管理规定汇总
通关监管相关禁限管理证件及注意事项
关于禁限管理证件
禁限管理证件由不同主管部门签发,申报和海关审核内容不尽相同,企业在申请时需了解清楚相关规定。以下为常见监管证件的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
发证部门:商务部
文件依据:《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7号)
注意事项:
- 实行“一证一关”管理,“一批一证”或“非一批一证”方式,若为后者则最多可使用12次。
- 大宗、散装货物允许5%的溢装数量。
- 当年有效,特殊情况下有效期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
发证部门:商务部
文件依据:《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
注意事项:
- 实行“一证一关”、“一批一证”及“非一批一证”制,后者最多可使用12次。
- 外商投资企业、补偿贸易项下等情况适用“非一批一证”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发证部门:商务部
文件依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
注意事项:
- 进口实行“非一批一证”与“一证一关”,最多可使用12次。
- 出口实行“一批一证”与“一证一关”,同一商品分批出口不超过12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
发证部门:商务部
文件依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6号)
注意事项:
- 原则实行“一批一证”,部分货物可“非一批一证”,最多累计报关6次。
- 有效期为6个月,在公历年度内有效;延期或变更需重新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
发证部门:商务部
文件依据:《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3年第9号)
注意事项:
- 实行“一证一关”与“一批一证”,同一合同分批出口最多不超过12次。
《进口药品通关单》
发证部门:药监局
文件依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第4号令)
注意事项:
- 《进口药品目录》商品需凭《进口药品通关单》报关,实行“一批一证”制度,不可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