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成交方式下进口运输及相关费用申报指南
企业合规申报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当包括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即:完税价格=成交价格+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成交方式下的运费与杂费填报规则各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各类成交方式下的正确申报方法。
CIF 成交方式
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 若 CIF 价格已包含所有应税运费,则“运费”栏无需填报。
- 若 CIF 价格未包含某些应税附加费用(如燃油附加费、货币贬值附加费、装卸费等),需将其填入“杂费”栏。
海关提醒: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如实填写“成交方式”、“运费”、“杂费”等栏目。
CFR / CPT 成交方式
CFR / CPT:成本加运费/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 如 CFR / CPT 价格已涵盖所有应税运费,“运费”栏可不填。
- 若未涵盖应税运输相关费用,应填入“杂费”栏。
小贴士:“杂费”栏填报时应注意区分计入或扣除项,并正确使用正负号表示;部分企业误将折扣项目作为杂费负值申报的做法不符合监管要求。
FOB / FCA / FAS 成交方式
FOB / FCA / FAS:船上交货/货交承运人/船边交货
- 由于上述价格未含运费,应将“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填入“运费”栏。
- 如运费未包含其他应税运输相关费用,应填入“杂费”栏。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213号令,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按照买方实际支付或应支付金额计算。
小贴士:申报时应特别注意运费标记的正确选择,避免出现因单价/总价混淆而导致的多缴或少缴税款问题。
EXW 成交方式
EXW:工厂交货
- 由于 EXW 价格未包含运费,应在“运费”栏填报从出口国交货点至我国境内输入点起卸前的全部运费。
- 未包含的应税运输相关费用应填入“杂费”栏。
小贴士:若运输工具自身动力进境,不再另行计入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附表说明
附表:进口货物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申报一览表
企业可依据具体成交方式对照附表填写相关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完整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