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进口监管及选购指南
了解隐形眼镜的分类、监管要求与健康选择
隐形眼镜,又名角膜接触镜,是直接佩戴于眼球角膜上用于矫正视力或保护眼睛的医疗器械。根据使用周期可分为日抛、月抛、半年抛、年抛等,材料上分为硬性和软性两种,其中软性隐形眼镜占据市场80%以上份额。
由于隐形眼镜直接接触眼部组织,其安全性至关重要,被我国列为Ⅲ类高风险医疗器械,需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销售和使用。
适用检验标准
隐形眼镜的主要检验标准包括:
• GB 11417.2-2012《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2部分:硬性接触镜》
• GB 11417.3-2012《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3部分:柔性接触镜》
进口单证审核要点
- 医疗器械注册证核查: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库确认证书有效性及是否在有效期内。
- 特殊用途证明审核:如为医疗机构临床急需进口,需审核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文件。
- 非医疗用途申报材料:科研测试或注册检测用途须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现场查验重点
海关查验内容主要包括:
-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及产品一致性;
- 产品中文说明书和标签符合性;
- 是否为禁止进口的旧医疗器械;
- 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
- 实验室送检,对透氧性、尺寸、材料生物相容性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
不合格产品处理措施
- 伪瞒报或夹带: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处罚,涉及其他违法则依法处理;
- 质量问题:责令停止进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 无合法证明材料:作退运处理;
- 无中文标签/说明书或不合规:禁止进口;
- 检验不合格品:禁止销售使用,严重问题需销毁或退货。
选购隐形眼镜建议
- 先做专业眼科检查:判断是否适合佩戴,并测量基弧值;
- 度数换算参考:框架眼镜度数与隐形眼镜存在差异,400度以下可直接对应,超过者需递减调整;
- 关注透氧性能:含水量建议选择40%-60%,材质优先选硅水凝胶;
- 避免选择过长周期产品:推荐短周期产品以减少沉积物导致的眼部不适;
- 核对注册信息:确认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核实产品标签与注册内容是否一致;
- 查看外包装标识:特别是具有紫外线吸收功能的产品,应标明“UV吸收1类”或“UV吸收2类”。
常见劣质美瞳危害
- 表面染色易脱落,刺激角膜、结膜,引发过敏或炎症;
- 光学区设计不合理,影响视物视野;
- 低含水量镜片透氧性差,造成眼红、干涩、角膜新生血管等问题。
进口违规行为处置
- 伪瞒报、夹带:依规处罚,违反其他法规将一并追责;
- 产品质量问题: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责令停售,没收非法收入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 未经检验擅自销售:同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者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阿拉关务人综合整理自青岛海关、北京海关12360热线、重庆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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