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监管趋严:不得以食品名义销售,电商平台需合规
槟榔制品禁作食品用途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信访事项回复意见书,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槟榔及其制品不得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槟榔制品严禁以任何形式标识、介绍为“食品”或“可食用”,禁止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和销售。此外,电商平台亦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或经营槟榔制品。
非新食品原料属性明确
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表示,槟榔未被纳入新食品原料目录,也未被列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录。因此,槟榔无法获得食品身份认证,相关生产和经营活动须按非食品属性执行。
地方监管措施逐步落地
自槟榔退出食品监管后,海南与湖南两地已出台专项监管措施,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并防控健康风险。其中,《海南省槟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槟榔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均对产品流向、安全标准及行业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
多地实施全面禁售令
近期,槟榔致癌问题引发公众关注,浙江义乌、江西南昌等城市纷纷发布禁售通知,明确规定所有线下及线上渠道不得销售食用类槟榔,推动产业转型。
致癌机制明确,消费风险突出
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槟榔列为1类致癌物。长期嚼食槟榔可能导致口腔黏膜损伤、纤维化,最终诱发口腔癌。其化学成分如槟榔碱、亚硝胺也已被证实具有细胞毒性和致癌性。
上瘾性机制揭示潜在危害
槟榔中的槟榔碱会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促使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产生兴奋感。此类特性使其被列入“第四类精神活性物质”,加剧滥用风险。
药用价值仍受认可
尽管槟榔不可作为食品流通,但其在中医药体系中仍然保有使用地位。中药讲究辩证配伍,并不长期单一使用槟榔,因此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仍属允许范围。
海关通报一例槟榔申报违规案
经查实,某企业于2021年至2023年间以药用名义申报进口去壳槟榔,实际申报商品编号错误。根据现行法规,该行为构成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行为,被处罚款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