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汇率折算涉税政策解读
全面梳理各税种的外币折算规则,帮助企业准确申报纳税
企业在对外交易过程中,涉及外汇收入如何计算缴税的问题,本文为您系统性地梳理各税种关于外币汇率折算的相关政策。
增值税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并应事先确定折合率,且1年内不得变更。
消费税
与增值税类似,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也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当日或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且选定后1年内不可更改。
企业所得税
一般跨境交易:企业所得预缴时可按照月度或季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汇算清缴时,未缴纳部分按照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应补(退)税款:若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少计或多计所得,应按照检查确认补退税上一个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重新计算。
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分情形处理:
- 扣缴义务人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 非居民企业自行申报,按照填开缴款书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 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税,按照其决定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所得,按照办理申报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年度汇算清缴时,对已预缴的部分不再重新折算;补缴税款部分则按上一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其他税种规定:
- 股权转让所得: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 车辆购置税:根据申报纳税当日的汇率折算;
- 土地增值税:可以选取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市场汇价;
- 印花税:以应税凭证签订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