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税处理实务:暂估入账操作全解析
掌握暂估入账核心要点,规避税务风险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常遇到材料已入库但未取得发票的情况,本文系统梳理暂估入账的操作要点与税务处理规范。
暂估入账的本质与适用范围
"暂估入账"体现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业务实际发生但尚未取得票据时,按权责发生制要求应进行暂估入账处理。
- 适用场景:采购存货、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等情况
- 排除条件:在途物资无需暂估入账,待实际入库后处理
常见情形会计处理规范

【采购存货暂估】A公司购进商品1,130元(含税),验收入库未收到发票
- 月末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 100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暂估 1000
- 次月冲回(实际收票时): 借:库存商品 -100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暂估 -1000
- 收票后正式入账: 借:库存商品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1130
特殊事项处理要点

- 跨年暂估调整:若次年取得发票与暂估金额差异,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 税务衔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和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可按合同价暂估计提折旧
税务合规关键时点

- 汇算清缴时限:暂估成本须在次年5月31日前取得合法凭证
- 追溯期限:可追补至项目发生年度扣除,最长不超过5年
- 预缴申报处理:按账面发生金额暂扣,需在汇缴时补充有效凭证
税会差异处理要点
- 一般纳税人:暂估不含进项税额(财会〔2016〕22号)
- 小规模纳税人:暂估需包含进项税额
- 成本追溯: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发票可申请退税或递延抵扣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