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发票如何合规处理?
明确概念,掌握报销要点与会计处理方式
什么是跨年发票?
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票属于跨年发票:
- 经济业务发生在2020年,款项支付也在2020年度,但发票在2021年才开具。
- 发票开具时间为上一年度,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做账,报销和做账时间均在次年。
跨年发票能否报销?
一般情况下,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2021年报销列支2020年的费用原则上不允许。但在实际操作中,此类问题普遍存在,答案是“可以”报销,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区别情况作出相应会计处理。
第一种跨年发票的处理方式:
- 业务已发生且属于当期应承担的费用,即使未取得发票,也应计入当期费用。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2011年34号),若企业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可税前扣除,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 若汇算清缴时尚未取得发票,则需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待后续取得后仍可追补扣除,但最长不超过5年。
第二种跨年发票的处理方式:
- 此类发票理论上应计入上年损益,但由于账务已结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
- 会计分录示例: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元
贷:库存现金 2000元 -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元 -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元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元
- 如金额较小,部分企业会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但在税务检查时可能被要求纳税调增。
总结建议:
为避免跨年发票带来的复杂处理,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 规定员工及时报销,不得拖延;
- 督促供应商或合作方按时提供发票,定期跟进;
- 会计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费用真实入账;
- 每年1月为跨年票据处理缓冲期,减少对下一年度的影响。
从源头治理、规范管理,是财务工作的核心,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财税合规水平。
来源:晶晶亮的税月、中国会计视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