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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吗?分情况!

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吗?分情况! 山东擎天出口退税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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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CAUTION!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则需要开具红字

企业开具红字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原发票?详解各类发票处理规定

CAUTION!

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则需要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不同类型的发票在开具红字发票时对原发票的处理要求不同,以下为具体说明。

01 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结论: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提示:一般情况下,客户能退回发票,但在已入账后出现折让等情况时,可提供书面说明替代退回。

02 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需开红字发票时,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1. 购买方已用于申报抵扣:应在开票软件中填写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暂依《信息表》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待取得红字发票后作为记账凭证。
  2. 购买方未抵扣但无法退回发票联或抵扣联:填写《信息表》时应包含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
  3. 发票尚未交付或退回:销售方可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后生成带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且每张红字发票须与对应的信息表一一匹配。

总结: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分三种情况:
1. 未用于抵扣且全部退回,由销售方填开《信息表》;
2. 未抵扣但无法退回联次,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
3. 已用于抵扣,不得退还发票,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

03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第三点规定,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

例外情形包括:
- 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不需退回报税联;
- 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
- 消费者为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不需退回抵扣联。

04 增值税电子专票

根据相关政策解读,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退货、开错、服务终止、折让等情况,无需追回原电子专票即可直接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流程简便高效。

结论: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原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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