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财税热点问题解答与9月申报提醒
进出口实务问答
1、海关提醒出口企业需在电子口岸中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如何操作?
根据“三证合一”改革要求,企业在过渡期后需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尚未登记的企业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充登记。
登记方法如下:
- 登录“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查询是否需要补登记;
- 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法人信息变更录入并上传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当地数据分中心。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已办理退税后转为内销,原进项发票如何处理?
外贸企业可在发生内销当月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并在下一纳税期内凭此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流程可参照江苏离线版软件填写生成,随后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申报,并关注审核结果。
3、取得《出口转内销证明》后如何进行抵扣勾选或不抵扣勾选?
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确认用途:
-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模块提交勾选信息;
- 税务数字账户:选择“是否为转内销凭证”,筛选后再进行抵扣勾选。
财税实务问题解答
1、公司前期为小规模纳税人,在当年转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期间取得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企业在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且未按简易办法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取得的专票,可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2、不同税率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可以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
正常情况下允许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但以下情况建议分开开票:
- 免税业务与其他应税行为;
- 个人出租住房;
- 差额征税业务;
- 成品油销售等特殊用途业务。
3、单位逾期缴纳社保产生的滞纳金能否在税前列支?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列举了不可扣除的支出类型,逾期社保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可以在税前列支。
4、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需否缴纳个税?
依据财税〔2018〕164号文,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经济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税,超过部分按综合所得税率计算缴税。
5、新设立纳税人符合条件可否申请复评标准?
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可申请复评:
- 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年但超过12个月;
- 满足相关条件的,可在特定时间段向税务机关发起复评申请。
税收优惠相关政策
1、“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是多久?下半年为何不能享受?
企业须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包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300人、资产总额不超5000万元。若不符合,则无法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当前政策有效期延至2027年12月31日。
2、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免印花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此类合同可继续享受免征印花税政策,适用范围包含所有小微企业,执行期限同样延长至2027年底。
3、延续实施的四项个税优惠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四项个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 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 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无需汇算;
- 外籍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及津贴补贴选择权保留;
- 远洋船员满183天航行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小规模公司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是否仍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现行优惠政策已延长至2027年底,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9月申报提醒
请及时申报相关税费,确保符合税收政策要求,避免产生滞纳金或影响信用评级。对于有疑点的问题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解决。
9月税务与汇率重要信息提醒
01 本月申报事项提醒
- 9月纳税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如遇特殊情况,申报期限可能调整,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9月1日—15日期间需申报的主要税费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报、小规模纳税人月报)、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月报)、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按次)、资源税(月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月报)、环境保护税、财务报表等。
- 根据5月31日省局通知,“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延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考2021年度残保金申报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30日),企业应提前做好相关审核和申报准备。
02 汇率信息汇总
| 月份 | 税务汇率 | 海关汇率 | ||
| 取值日期 | 美元汇率 | 取值日期 | 美元汇率 | |
| 1月 | 1月3日 | 6.9475 | 2022年12月21日 | 6.965 |
| 2月 | 2月1日 | 6.7492 | 2023年1月18日 | 6.7602 |
| 3月 | 3月1日 | 6.94 | 2023年2月15日 | 6.8183 |
| 4月 | 4月3日 | 6.8805 | 2023年3月15日 | 6.868 |
| 5月 | 5月4日 | 6.9054 | 2023年4月19日 | 6.8731 |
| 6月 | 6月1日 | 7.0965 | 2023年5月17日 | 6.9748 |
| 7月 | 7月3日 | 7.2157 | 2023年6月21日 | 7.1795 |
| 8月 | 8月1日 | 7.1283 | 2023年7月19日 | 7.1486 |
| 9月 | 9月1日 | 7.1788 | 2023年8月16日 | 7.19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