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通报5起偷逃税案件查处情况
网络主播及企业涉税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缴税费并处罚款
近日,税务部门公布五起偷逃税款被处罚案件,涉及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网络主播隐匿销售收入等行为,再次向社会传递出依法纳税的严肃性与重要性。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查处网络主播乐传曲偷税案件
经查,网络主播乐传曲(网名:曲曲大女人)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以及将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手段偷逃税款。该局依法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58万元。目前,乐传曲已按规定缴清全部款项。
大量业务低申报 个税仅申报60余万元
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尽管该主播此前因舆论争议遭遇封禁,但其通过私域流量开展咨询业务收入颇高,却近两年仅申报收入60余万元。经深入调查,发现其通过“平台营销推广+私域引流”模式变现,隐蔽性较强。
千万发票掩护 资金回流至个人账户
检查发现,乐传曲本人控制两家在沪公司,其网络店铺绑定的收款账户为其个人银行卡。店铺订单收入扣除手续费后提现至个人账户,并未进行纳税申报。此外,有数百份发票疑点重重,经分析发现资金最终回流至乐传曲个人账户用于消费。
证据面前坦白违法行为
在铁证面前,乐传曲承认几家公司法人为其亲属或助理,虚构业务套取资金并回流至个人账户,将其劳务所得转为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所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税务部门作出追缴税费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决定。
乐传曲表示已深刻认识错误,并承诺今后依法合规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多部门查处出口应征税货物未申报偷税案
张某等人作为真实货主,以深圳10家空壳企业名义出口铬铁等“两高一资”货物,逃避缴纳出口环节增值税。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追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1.29亿元、企业所得税1.41亿元,并加收滞纳金。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货物舍近求远报关出口异常引发关注
检查发现,涉案企业在北方生产出口铬铁,却选择绕道千里从深圳报关出口。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企业无运输至深圳的物流票据,也无增值税申报记录,存在明显偷逃税嫌疑。
资金链条揭示借壳出口真相
检查人员调取企业资金流水发现,上游付款方实为北方货运代理公司,而这些公司在向10户空壳企业转账时摘要标注“借壳”。经核查,实际货主张某等人支付高额费用由货运代理公司串联空壳企业完成虚假出口操作。
联合执法锁定犯罪主体
深圳税务部门联合海关、外汇等部门展开收网行动,锁定张某等人为真实货主,并揭露不法货运代理充当“防火墙”角色的事实。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利用“阴阳合同”隐匿交易偷税案
宁波市奉化斯莫森服装辅料厂通过制作“阴阳合同”方式,以低于市场价格约定厂房交易金额并开具发票,在纳税申报时隐匿未开票收入,少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共计722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1296万元。
厂房售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暴露问题
涉事企业转让厂房挂牌价为2800万元,最终合同价格仅为900万元,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经核查,周边同类厂房成交价约为2500万至3000万元之间。
银行转账记录揭露真实交易金额
调查发现,企业法定代表人孙某及其子季某账户出现多笔可疑资金往来,最终核实该交易真实成交价为2240万元,其中1340万元部分未开发票、未申报纳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部门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税务稽查严打偷税行为,两企业被查处
厦门星曜贸易隐匿收入偷逃税款156万元,处罚总计32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厦门星曜贸易有限公司的偷税行为。经查,该公司在手机已售情况下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不开票少计收入等方式,累计少缴税费156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24万元的决定。
存货异常暴露真实销售情况
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期末库存激增至千万元,但账面现金流极少,明显不符合市场经营常理。实地盘点显示库存商品仅数十万元,与申报数据严重不符。
通过对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资金往来核查,并结合销售单据分析,最终确认其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超过1300万元。面对证据,企业承认违法事实并积极配合处理。
大理寸四银庄商贸伪装小规模纳税人骗享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了大理市寸四银庄商贸有限公司偷税案。该公司设立9家分公司拆分经营,以“一址多照”手段虚报信息,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违规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导致少缴税费305万元。最终,稽查局依法追缴税费款及罚款共计490万元,款项已全部入库。
虚假账户和虚假拆分隐藏巨额未申报收入
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POS机绑定账号均为员工私人账户,且存在大量未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收入。经比对发现公司实际收款远高于申报收入,隐匿销售额达经营总收入近80%。
通过设立虚拟分公司分别申报纳税,人为降低每家门店营业额,借此获取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红利,达到偷逃税目的。
税务机关提醒:偷税违法代价沉重
上述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采取各种隐蔽手段逃避税负,如利用个人账户收款、虚构业务流程等行为均属于典型偷税行为。这些做法破坏公平税收秩序,损害国家财政安全。
税务机关将持续强化监管力度,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依法征税、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