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出13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涵盖就业岗位补贴、社保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等多项扶持措施
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印发通知,将于5月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并同步梳理公布13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申请渠道线下可前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选择所属地区后查看办事指南或在线办理相关事项。
政策内容摘要- 就业岗位补贴
- 享受主体: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或毕业5年内到养老、家政及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政策内容: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 享受条件: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享受主体: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 政策内容:按实际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三分之二标准给予补贴
- 享受条件: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
-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享受主体: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 政策内容:企业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保费用可获全额补贴
- 享受条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
- 见习补贴
- 享受主体:经认定的见习单位
- 政策内容:按不低于最低工资60%标准给予补贴
- 享受条件:向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生活费,并办理相应保险
-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享受主体:招用重点人群的小微企业
- 政策内容:每人最高20万元、总额不超300万元的贷款支持,贴息期最长3年
- 享受条件:招用重点人群比例达标、签1年以上合同并缴社保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享受主体:招用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
- 政策内容:每招用一人发放1500元
- 享受条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三项社保
- 创业培训补贴
-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
- 政策内容:参加定点机构培训并取得证书者享职业培训补贴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享受主体: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
- 政策内容:最高50万元贷款及贴息,贴息期最长3年
- 享受条件:经资格认定后申请,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享受主体: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 政策内容:正常经营满6个月享一次性补贴
- 特定行业(养老、家政、现代农业)可连续三年享受总额10万元的补贴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涵盖多项补贴申领标准及条件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享受主体: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享受条件: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申请人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内。
在线申请事项名称: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领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享受主体: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带动3人就业给予每年2000元补贴,超过3人部分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
享受条件: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申请人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内。
在线申请事项名称: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
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主体: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政策内容:根据职业培训项目目录标准执行。
享受条件:需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规定证书。
在线申请事项名称: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一次性求职补贴
享受主体: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毕业生。
政策内容:3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享受条件:适用于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孤儿、持证残疾人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学校毕业生。
在线申请事项名称: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