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信息申报是报关的关键环节,海关查货时严格执行“货单比对”,一旦信息不符,轻则需改单返工,重则可能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后果严重。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范,确保申报合规。
一、基础申报原则
申报要素中的品牌与型号,必须与产品本身或包装上的标识完全一致。若产品或外包装有明显Logo,须如实申报对应品牌名称;如无任何品牌或型号标识,则统一申报为“无牌”“无型号”,严禁隐瞒或虚假填报。
二、品牌类型填报规范
品牌类型应从以下五类中准确选择,明确区分品牌归属与使用场景:
无品牌:商品及包装上无任何标志或牌名,无明确品牌归属;
境内自主品牌:由国内企业自主开发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品牌;
境内收购品牌:原属境外品牌,后被国内企业收购且所有权归属国内公司;
境外品牌(贴牌生产):国内工厂为境外品牌代工,产品标注境外品牌标识;
境外品牌(其他):非代工模式下使用境外品牌,例如境外品牌在国内设立分公司后继续使用原有品牌。
如对品牌类型判定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企业资深人员或海关专业人士。
三、多品牌情况处理方式
若商品或包装上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品牌,应优先按生产方所属品牌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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