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轻信“缅甸高薪工作”偷渡获刑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被告人夏某某因轻信“出国赚快钱”的谎言,非法出境至缅甸,最终被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该案再次警示公众:任何规避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为“致富梦”铤而走险终落法网
今年3月,在曹某某提议下,夏某某与蔡某某共同策划偷渡至缅甸“赚钱”。三人辗转抵达云南澜沧,与非法组织者(俗称“蛇头”)接头后,支付600元费用,通过摩托车翻山、货车转运、蹚水越河等方式非法出境,在缅甸佤邦、勐波等地短暂停留后又以相同方式返回国内。
整个过程中,三人未持任何合法出入境证件,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关于国(边)境管理的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且情节严重的,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涉及恐怖活动等目的,刑罚更为严厉。
所谓“高薪工作”实为陷阱
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境外高薪招聘”为名,诱骗他人非法出境,实际可能将人卷入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导致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受损。本案中,夏某某等人并未实现所谓的“致富梦”,仅在缅甸短暂逗留游玩,便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得不偿失。
守法出行才是正确选择
公民应增强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清醒认识偷越国(边)境的违法性质和社会危害。所有出入境行为必须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办理手续进行,切勿轻信“快速致富”“轻松高薪”等虚假宣传。合法合规才是通往美好生活的正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