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育儿补贴不纳入个税征收范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5年第6号公告,明确育儿补贴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为申领补贴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
三、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补贴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按年发放,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累计最高可领取3年,合计10800元。
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实际应补贴月数折算金额发放。
方案明确,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该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