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葡萄检验检疫流程及注册登记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出境水果通关流程
葡萄为葡萄科葡萄属藤本植物,富含果糖、氨基酸、维生素及花青素等活性成分,具有较高营养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出口葡萄需严格遵循果园与包装厂注册登记、有害生物监测、申报查验及出证放行等全流程监管要求。
一、果园与包装厂注册登记
对输入国家或地区有双边协议或法规明确要求的,出境水果果园和包装厂须经海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输入国许可。若无明确要求,企业可自愿申请注册。
注册实行网上办理。企业通过海关总署“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行政审批—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栏目提交设立申请,上传相关材料。海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二、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
海关依据《外来有害生物监测计划》及双边协议要求,在出境水果产区开展有害生物监测,防止输入国关注的疫情传入。果园应严格执行农用化学品使用规范,确保符合中国及输入国食品卫生标准。
三、出境申报要求
货主或代理人须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包装厂所在地海关申报,提供准确信息及相关资料。货源不清者不予受理。
申报需提交以下单证:
(一)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二)产地供货证明(注册果园与包装厂跨辖区时);
(三)厂检单或产品符合性声明;
(四)代理申报委托书(如适用);
(五)注册登记证书;
(六)双边协议或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属地查验程序
海关依据双边协定、输入国检疫要求及国际标准实施检验检疫。对系统抽中批次,按“双随机”原则选派人员开展现场查验,重点包括:
1. 环境与外包装检查:查验存放场地、铺垫物、包装材料是否清洁、卫生、无污染,符合质量标准;
2. 货证核查:核对货物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唛头、果园及包装厂信息是否一致;
3. 抽样检查:按每批总件数2%至5%(不少于5件)比例,从码垛不同位置随机开箱取样,逐果检查病虫害情况,发现可疑疫情可加大抽样比例。
五、实验室检测
根据系统指令需抽检的,海关现场采样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取样记录单》。样品包括常规葡萄、疑似染疫果实及虫体、杂草等,送实验室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和有害生物鉴定。
六、结果评定与出证
(一)综合评定合格的,生成电子底账,签发检验检疫证书。植物检疫附加声明按双边协议或输入国要求标注;
(二)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或检疫除害并复检合格后,可出具相关单证;无法处理或复检仍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禁止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