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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控股架构设计(二)

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控股架构设计(二) Steven Tax Review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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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布局研发、生产、销售实体,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控股架构设计已成为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话题,本文将继续站在税务角度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控股架构设计提供建议。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控股架构的税务优化策略

基于泰国、欧盟、俄罗斯及美国的典型架构分析

—税务研究—

作者简介

孙铭泽,美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为资产管理、互联网、通信、制造、房地产及服务业企业提供跨境税务服务,专注于企业税务风险评估与筹划。

前言

随着中国企业加速布局海外市场,境外投资控股架构的税务效率直接影响整体收益。本文从税务角度出发,解析在泰国、欧盟、俄罗斯和美国等主要地区的典型投资路径及其税负影响,助力企业优化全球架构设计。

海外典型投资控股架构税务分析

1. 泰国投资架构

  • 根据《港泰协定》,泰国公司向香港公司派发股息,预提所得税率为10%;股权转让收益无需在泰国纳税。
  • 符合相关条件时,香港公司取得的股息及股权转让所得可免征利得税。
  • 香港公司向内地公司分红无预提税,内地公司转让香港股权所得需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 若内地公司位于横琴或海南自贸港并符合条件,其获得的股息可享受免税政策。

2. 欧盟投资架构

  • 依据欧盟母子公司指令,荷兰公司收取欧盟成员国股息及转让股权均免征预提所得税。
  • 荷兰实行参股免税制度,符合条件的股息和资本利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根据《港荷协定》,荷兰向香港公司分红及香港转让荷兰股权均无预提所得税。
  • 香港公司向内地分红无预提税,内地公司转让香港股权需在中国缴税。
  • 符合19号文或31号文的内地企业,自香港取得的股息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3. 俄罗斯投资架构

  • 根据《新俄协定》,新加坡公司从俄罗斯取得股息最低适用5%预提税率,股权转让收益免于征税。
  • 新加坡对符合条件的股息及股权转让所得实行免税政策。
  • 新加坡向内地公司分红无预提税,内地公司转让新加坡股权在新加坡免税。
  • 符合海南或横琴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地企业,其取得的股息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4. 美国投资架构

  • 依据《荷美协定》,美国公司向荷兰公司分红最低适用5%预提税率,荷兰转让美国股权无需在美国纳税。
  • 荷兰对来自美国的股息及资本利得适用参股免税制度,实现双重免税。
  • 后续通过香港进入内地的税务处理与前述架构一致:香港环节免税,内地企业符合条件可享受股息免税。

声明:本文仅供一般性信息参考,不构成专业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顾问。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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