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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三十一)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引导式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三十一)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引导式 铁门关税务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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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操作指南

引导式申报流程详解,助力便捷办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集涉税事项在线办理、进度查询、一户式信息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纳税服务平台。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引导式)”操作流程。

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引导式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系统将根据实际情况智能辅助填报,提升申报效率与准确性。

办理前提

纳税人须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已完成有效的增值税税(费)种认定。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引导式

操作步骤

填写申报表

进入功能后,系统将提示确认本期销售收入是否涉及“差额扣除项目”或“销售不动产”:

  • 若选择“无”,智能辅助归集表不显示不动产销售相关栏次;
  • 若选择“有”,系统自动带出不动产销售栏次。

点击“生成申报表”进入报表填写页面;点击“取消”可退出引导式申报。

在智能辅助归集表页面,可执行“生成申报表”“获取发票数据”“设置”等操作,并查看税费计算结果。

主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系统将弹出温馨提示,点击“确定”关闭提示后继续填写。

附列资料(一)

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或“暂存”按钮提交附列资料(一)。

附列资料(二)

系统将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自动带出减免性质、减征比例,并计算减征额。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或“暂存”。

第23行“本期预缴税额”由系统自动带出。如手动修改且金额超过初始值,系统将提示:“您本期预缴税额不应大于XXX,请核实!”,并恢复为原金额。

如需上传附报资料,可点击“增值税附报资料”按钮进行上传。

涉及重点群体或退役士兵税收优惠的,可分别点击“重点群体人员采集”或“退役士兵采集”跳转至对应页面完成信息录入。

提交申报

所有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确认提交您所申报的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

提交后进入“好差评”页面,可选择评价或关闭,系统将在10秒倒计时后跳转至“申报结果查询”页面。

查看申报结果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选择申报日期并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申报状态。

注意事项:每次查询后需等待10秒方可再次查询。

支持以下操作:

  • 申报作废:未缴款且在征期内可作废申报,重新提交;
  • 缴款:点击“缴款”进入税款缴纳流程;
  • 查看申报表:查看已提交申报表的详细内容;
  • 查看失败原因:如申报失败,可查看具体错误信息;
  • 重新申报:针对同一税种再次发起申报。

特别提醒:若申报记录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电子税务局仅显示“通过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数据目前仅支持前往办税服务厅作废”,无法在线操作。

作废申报表

申报错误且尚未缴款、处于征期内的,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撤销申报。不符合条件的,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税费缴纳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缴款”进入缴款界面:

  • 三方协议缴款:使用已签订的三方协议完成扣款;
  • 银联缴款:跳转至银联支付页面完成缴纳;
  • 第三方扫码缴税:生成二维码,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扫码支付。

申报表打印

可通过“申报结果查询”或“申报信息查询”页面,点击“查看申报表”后选择“打印”功能,导出并打印申报表。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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