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6—2030)
Plan of Action to Implement the ASEAN-China Comprehens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 (2026-2030)
本《行动计划》基于中国—东盟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成果及双方系列合作文件制定,旨在深化中国与东盟在政治安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地区和平、稳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行动计划》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与一体化进程,落实《东盟共同体愿景2045》,强化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推进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一、政治安全合作
通过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磋商等机制,持续深化高层对话,维护开放包容的区域合作框架。坚持多边主义,践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国际法原则,共同应对全球与地区挑战。
依托东盟主导的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等平台,加强政治互信与安全协作。推动在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领域的交流与信任建设,应对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网络安全等共同威胁。
支持东盟维护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探讨中国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加快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确保其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加强执法与司法合作,深化在打击毒品走私、人口贩运、洗钱、海盗、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领域的信息共享与能力建设。推动反腐败经验交流与务实合作。
二、经济合作
依托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经济高官会等机制,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推动经济全球化向开放、包容、普惠、平衡方向发展。
加快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全面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支持企业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交会等重大经贸活动。
推进数字互联互通,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探索共建经济走廊和国际产能合作区。鼓励绿色经济、蓝色经济合作,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利用。
深化金融合作,提升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效能,支持区域金融安全网建设。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参与区域合作。发展本币债券市场,支持亚洲债券市场倡议。
加强农业合作,保障粮食安全,强化东盟与中日韩紧急大米储备机制作用。推动绿色农业、数字农业科技创新,扩大农产品跨境电商。
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落实《中国—东盟关于加强电子商务合作的倡议》。加强人工智能治理政策对话,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展技术研究与能力建设。
打造科技创新生态,推动关键技术领域研发与商业化合作,拓展无人机、电动汽车、量子计算、材料科学、电池技术等前沿领域合作。
加强交通互联互通,推进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建设,推动民航合作与东盟单一航运市场发展。深化旅游合作,依托中国—东盟旅游部长会议机制促进人员往来。
建立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推动低碳转型与绿色增长。开展和平利用核能政策交流。定期举办中国(广西)—东盟矿业合作论坛。
通过海关署长会议机制,推进单一窗口、海关自动化与数字化,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中小微企业政策对接与能力建设。
三、社会文化合作
依托中国—东盟卫生部长会议、卫生合作论坛等机制,加强公共卫生政策协调,提升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支持区域生物安全合作。
发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东盟中心等平台作用,推动教育、青年、职业技术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鼓励学生互访与青年交流。
通过文化部长会议机制深化文化艺术合作,促进媒体政策对话与专业交流。加强体育、减贫、乡村振兴、农村社区发展等领域合作。
依托环境合作论坛、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等机制,加强气候变化应对、环境保护与灾害应急协调。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缔结友好城市,深化地方政府合作。
四、跨领域合作
支持东盟印太展望在海上合作、互联互通、可持续发展、经济合作四大优先领域的实施,增强区域战略互信与互利协作。
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深化区域互联互通。欢迎东盟国家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
鼓励参与全球发展倡议,对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支持东帝汶落实加入东盟路线图。
探讨建立中国—东盟行政学院和智库合作网络,依托东亚论坛、东亚思想库网络等机制,深化联合研究与政策对话。
五、次区域合作
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等次区域机制,推动区域一体化,缩小发展差距。
六、落实与监督
利用中国—东盟合作基金等资源支持《行动计划》项目实施。中国—东盟外长会每年向领导人会议提交落实进展报告,确保合作成果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驻东盟使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