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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深交所公告,因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云”)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新视云创业板IPO于2023年1月31日获受理,2023年2月27日进入问询阶段,2024年7月10日终止审核,共经历一轮审核问询。

招股书显示,新视云是国内领先的面向法院信息化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为法院提供庭审公开、智能法庭等智慧法院建设相关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以技术产品与服务协助全国各级法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多年来的持续创新,已经在法院信息化领域形成核心竞争力和市场领先地位。
本次新视云IPO进程中审核问询问题中知识产权方面的主要问询点2为【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上市委在审核问询函中重点问询了:
说明研发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式,研发部门人员构成及变动情况,实施人员与研发人员的划分标准,是否存在混同的情况,研发费用与成本的划分方法及其准确性,内控的有效性。
以下是深交所对发行人审核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问询原文:

数据引用来源:https://listing.szse.cn/
放心/省心
有效/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