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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深交所公告,因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驰物联”)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麦驰物联创业板IPO于2022年6月27日获受理,2022年7月22日进入问询阶段,2024年7月8日终止审核,共经历两轮审核问询、一轮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和一轮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
招股书显示,麦驰物联专注于建筑智能化领域,是一家以楼宇对讲和智能家居等社区安防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并提供建筑智能化设计服务及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服务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了 4 个分公 司、31个办事处,并在其他 10 个城市派驻了业务代表。依托于良好的产品性能、优秀的设计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公司将产品或服务广泛应用于社区、商业综合体等领域,并与保利、万科、绿地、华润、中海、鲁能、中南、金科、美的、金茂、大悦城、弘阳、金隅等国内头部房企、地方国有房企及优质民营房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麦驰物联IPO进程中审核问询问题中知识产权方面的主要问询点1为【创业板定位】,上市委在首轮问询和二轮问询中重点问询了:
(1)结合目前行业内的主流技术及技术迭代进程,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为行业内通用技术,是否与行业发展阶段和趋势相符,是否存在被新技术取代的风险,能否保持核心竞争力及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社区安防智能化产品等核心技术产品的技术壁垒,根据研发的技术及其功能性能、取得的研发进展及其成果、获得的专业资质和重要奖项等,详细说明拥有和应用的技术及其先进性,发行人是否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2)说明“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的区别;集成创新的具体过程,相关核心技术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3)说明建筑智能化设计服务和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方面的核心技术情况;各业务板块之间协同效应的原因及具体表现形式,业务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性和比较优势。
(4)说明沈卫民、黄猛在发行人任职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形,是否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发行人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部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研发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客户、销售模式、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方面的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及优劣势。
(6)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问题 7,分析说明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宏观形势、调控政策、融资政策等对公司各类业务开展、经营业绩、流动性、款项回收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客观、详实披露下游行业政策相关风险。
(7)结合主要原材料采购内容、主要生产流程和工艺、发行人在产品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等,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在社区安防智能化产品中的具体体现;说明与安居宝、狄耐克、太川股份、西谷数字等公司的各类社区安防智能化产品在生产工艺、产品形态、技术参数(识别速度、准确率、稳定性和开放性等)、软件系统等方面的差异,产品是否较为同质化,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说明与国内大型互联网公司合作的具体情况;说明建筑智能化设计服务业务的核心技术及 IPM 工程管理软件的研发过程、研发投入、主要功能,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说明其先进性。
(8)说明报告期内开展的研发项目情况,项目对应的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研发费用规模的合理性;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与结转的准确性,是否存在虚增研发支出的情形;建筑智能化设计服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的研发投入情况,相关研发支出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是否具有持续竞争力;对比研发人员数量、学历和专业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并说明差异合理性;说明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研发投入是否与发行人技术水平、行业地位和成长性相匹配。
(9)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市场占有率或市场份额等,说明行业目前的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分析说明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及其可持续性,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与应对计划,是否存在整体竞争力较弱、抗风险能力差等情形。
以下是深交所对发行人首轮审核问询中相关问题的问询原文:

以下是深交所对发行人二轮审核问询中相关问题的问询原文:

数据引用来源:https://listing.szse.cn/
放心/省心
有效/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