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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深交所公告,因新麦机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麦机械”)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新麦机械创业板IPO于2022年12月28日获受理,2023年1月19日进入问询阶段,2024年8月2日终止审核,共经历三轮审核问询、其中第三轮问询未回复。

招股书显示,新麦机械集商用烘焙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所生产的设备应用于面包、吐司、蛋糕、曲奇、披萨、面点等各类烘焙食品的全套生产流程及销售展示环节。公司生产的商用烘焙设备,分为以机器运转为主要特征的机器类商用烘焙设备,带有加热元器件的烤炉类商用烘焙设备,以醒发为主要功能的醒发类商用烘焙设备,以及其他商用烘焙设备。此外,公司也生产放置于厨房内且不属于商用烘焙设备的其他厨房设备,如炸炉、冰箱、冷柜、洗涤设备等,并提供各类设备的配套零部件。
本次新麦机械IPO进程中审核问询问题中知识产权方面的主要问询点2为【研发费用】,上市委在首轮问询和二轮问询中重点问询了:
(1)结合研发人员年内平均人数以及工资的变动说明与对应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匹配性,各类人员的平均工资与无锡等主要经营地和同行业公司平均工资水平的对比情况。
(2)说明研发费用结构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主要由人员薪酬构成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研发活动特点的匹配性,研发材料对应的研发项目情况,在研发费用增长的背景下研发材料发生额持续下降的合理性。
(3)说明发行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与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的差异情况,并解释形成差异的原因。
(4)结合工作内容、企业规模及独特性等维度,论证各类人员工资大幅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5)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食品生产专用设备企业的情况下,研发费用结构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在研发项目需多次调试的情况下,研发项目均可在当年完成是否合理。
以下是深交所对发行人首轮审核问询中相关问题的问询原文:

以下是深交所对发行人二轮审核问询中相关问题的问询原文:

数据引用来源:https://listing.szse.cn/
放心/省心
有效/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