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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深交所公告,因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贝特电子创业板IPO于2023年6月27日获受理,2023年7月22日进入问询阶段,2024年8月28日终止审核,共经历两轮审核问询,其中第二轮问询未回复。

招股书显示,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力电子保护元件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电力熔断器、电子熔断器、自恢复保险丝、一次性热熔断体及可复位温控器等。
本次贝特电子IPO进程中审核问询问题中知识产权方面的主要问询点1为【研发能力】,上市委在首轮问询中重点问询了:
(1)结合报告期内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是否匹配下游客户业绩变动趋势,区分应用领域说明收入增长与细分行业的景气程度的匹配性,是否存在行业景气度下降等不利情形;结合在手订单,新产品研发、知名客户储备和拓展情况等,分析在各细分领域的发展空间和业务成长性。
(2)结合发行人与东莞博钺研发费用构成、取得发明专利情况,分别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对应的具体内容和产出情况,研发费用归集、与生产成本的划分是否准确;说明收购东莞博钺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影响。
(3)结合创始人团队、技术管理团队在 WICKMANN 的国内子公司及其他类似同行业公司的任职情况,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或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等情形或纠纷,上述人员对发行人核心技术和工艺的具体贡献,合作研发的投入产出情况,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来源及演变过程,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研发能力。
(4)结合申请过程中发明专利情况等,说明 2017 年后无发明专利的原因,与报告期内研发成果的匹配性,发行人在“熔体设计、结构设计”方面的创新内容及行业领先依据;结合上述内容进一步分析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特征。
以下是深交所对发行人首轮审核问询中相关问题的问询原文:

数据引用来源:https://listing.szse.cn/
放心/省心
有效/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