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台风天相对较多,我们也接到了不少关于台风天出勤的咨询。此外,外国人电子工作许可和社保卡的申办,以及东莞市生育津贴可以直接支付至员工个人账户的问题也成为企业关注较多的问题。
在本期热点问题中,我们对以上相关问题进行了整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台风天,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安排放假吗?
如果企业是可以正常开工的。例如,很多工厂的职工宿舍就设在厂区,让住在宿舍的职工上班并不会造成安全隐患。那么,即便是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企业也可以正常开工。对于上班可能增加受伤风险的职工,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居家办公。
此外,关于台风天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上海市规定,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而在广东省并未有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可事先就此问题进行协商。
以下整理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的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
▷上海市
《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第三条
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638/20200824/0001-44638_61354.html
▷广东省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https://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21518.html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四十条
单位和雇主在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时,可以对上述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期间的权利义务、薪酬福利等作出相应约定。
https://cdcp.gd.gov.cn/zwgk/zcfg/qtflfg/content/post_3437406.html
▷深圳市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2020版)》
台风黄色和橙色预警信号下,用人单位就要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以及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时,用人单位(特殊行业除外)适时停工,并为滞留人员提供安全的避风场所;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地点、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以及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https://weather.sz.gov.cn/qixiangfuwu/yujingfuwu/fangyuzhiyin/index.html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社保卡集合融成后,在工作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上有什么变化吗?
2024年底,我国人社部决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通过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信息加载到社保卡,依托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为外国人在华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目前,各地已经开始落实这一政策。
以深圳市为例,在办理流程上,境外许可通知和境内申请许可证流程合并。
即,2024年12月之前:
境外申请工作许可通知→办理Z签证入境→办理工作许可证→办理居留许可证
2024年12月之后:
境外申请工作许可通知→办理Z签证入境→办理居留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将同时附有电子工作许可证的二维码,单位可自行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此文件。待申请人入境后扫描文件上二维码自行注册领取电子工作许可,无需再去系统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入境后可直接办理居留许可证。申请人申领电子工作许可后,需要携带境外工作许可所有材料原件至外专局窗口核验材料原件,材料不齐将不予受理。推荐办理居留许可核验材料时一并核验,少跑一次现场。
注:
1.如果未核验,电子工作许可证有未核验的提示,未核验将影响使用。
2.如果在境外扫描二维码可能无法成功下载电子工作许可证,因为定位在境外,建议入境后再下载。
3.尽管法律规定入境后15天内办理工作许可证,但实务中流程合并后,申请人只需留意在持Z签入境后30天内办理居留许可证。
办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50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8121678。
相关资料:深圳市科技局卡证融合常见问题解答
https://stic.sz.gov.cn/attachment/1/1518/1518418/11856278.pdf
东莞市生育津贴以后都是由社保局直接支付至员工个人账户了吗?
东莞市生育津贴的发放增加了由社保局直接支付至员工个人账户的方式,该种方式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即,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则延续以往的操作: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然后社保局将生育津贴支付至公司账户。
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不改变原有待遇。如果生育津贴比本人原工资标准(本人依法享受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那单位应按规定补差;如果生育津贴高,参保人可直接享受生育津贴,无需单位补差。
相关政策及解答: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https://www.dg.gov.cn/zwgk/zfxxgkml/sylbzj/content/post_4416186.html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优化生育津贴发放工作》一问一答
https://www.dg.gov.cn/zwgk/zfxxgkml/sylbzj/content/post_4416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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