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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约定“月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的效力问题

关于约定“月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的效力问题 安纳思咨询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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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例来袭!在安纳思案例研究,我们不仅分享法律知识,更重视“情与理”的平衡。

案例来袭!在安纳思案例研究,我们不仅分享法律知识,更重视“情与理”的平衡。法律体现了冷静的理性,确保企业行为合规,但管理艺术还需触及人心,唤起情感共鸣。因此,我们在分享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希望与您一起思考如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本期导读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本来,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约定一个计算基数,当用人单位实际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再根据《劳动法》规定的标准计发加班工资。但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直接与劳动者约定“月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那么,一旦产生争议时,该种做法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呢?

本期

案例

由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被判补发加班工资差额 

案件结果

某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要求某公司向周某支付加班工资差额17,000元。

案情回顾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公司,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并约定周某的月工资为4,000元,其中包含加班工资。2021年2月,周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某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差额。但某公司以已与周某约定其月工资中包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周某遂提起劳动仲裁。

仲裁观点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和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根据周某的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核算周某的加班工资,其月工资也超出了4,000元。据此,仲裁委认定某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工资,遂做出如上裁决。

安纳思点评



关于约定“月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的效力问题,首先,约定月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的做法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这是因为,如果约定月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由于员工每月的加班时间并不相同,折算下来每月的加班工资和计算基数也可能发生变化。而广东省和深圳市在各自《工资支付条例》中均规定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并规定所谓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上海市等地的工资支付办法中也有类似规定。据此,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似乎应该是一个固定的金额,而不应该随着每月加班时间的增减有所变化。因此,约定月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的做法似乎并不符合立法本意。 


虽然该约定缺乏法律依据,但鉴于最高院公布的指导案例也对该约定予以认可,我们有理由认为该约定在实操上是可行的。但要注意,根据员工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用人单位仍有可能被要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向员工补发加班工资的差额。本案中,因按周某实际工作时间核算,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已经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仲裁委要求某公司向周某支付加班工资差额。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考虑到法律对加班时间做出的限制,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约定月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时,会明确所包含的是36小时以内的加班工资。即,只要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实际加班超出36小时的,对于超出的部分,企业会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为了帮助企业进一步明确工时以及加班工资法律适用标准,依法规范用工,我们对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公布的10个典型案例的法律风险点做了如下总结,用人单位有必要在充分理解相关法律风险的基础上,规范加班管理,引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加班时间,以降低因加班而引发争议的风险。 


以下是我们总结的10个典型案例的要点,供参考: 

1.超过法定上限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因员工拒绝提供劳动作出解雇处分的,存在违法解雇的风险。 

2.放弃加班工资的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公司有补发加班工资的风险。 

3.以员工未履行加班审批手续为由不承认其加班事实的,有不被支持的风险。 

4.约定包薪制的,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否则有补发加班工资的风险。 

5.增加工作时长未经员工同意的,员工有权拒绝。 

6.加班工资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员工有证据证明公司掌握证据,而公司拒不提供的,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 

7.劳务派遣员工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加班时间起算点与下班时间间隔过长,有被视为约定不合理不被支持的风险。 

9.员工虽签字确认已与公司结清加班工资,但实际并未结清的,一旦员工反悔要求公司支付,则公司仍有可能被要求补发加班工资。 

10.有关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适用特殊仲裁时效,不受1年时效的限制。


注:最高院公布的指导案例《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原文,可点击文章末尾的“阅读原文”进行浏览。

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或者就案件进行进一步讨论,欢迎通过私信与我们联系。我们愿意与您分享更深入的分析和专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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