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北交所下发了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进一步明确北交所市场定位的把握标准,引导和规范上市申报行为,发行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可参照该期审核动态,充分论证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保荐机构应当充分审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交所表示,在该所申报发行上市的企业,“应当具备基本的创新投入或产出,充分披露其创新特征,结合客观依据论证是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及转型升级等创新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已分别有了明确的“硬科技”属性指标、“三创四新”指标,如今,北交所也对“创新性”指标给出了明确要求。
三项基本指标要求:
一是通过持续开展研发投入,维持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主要表现为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比如,研发强度较高,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在3%以上;或者研发投入金额较大,最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研发投入增长较快,最近3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0%以上,最近1年研发投入金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此外,企业在研发人力资源方面应有相应体现,具体而言,最近1年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或者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二是通过独立或合作研发形成知识产权成果,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来看,通常拥有I类知识产权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50项以上。
三是积极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并形成一定成果,通常参与制定过2项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北交所表示,在该所申报发行上市的企业,“应当具备基本的创新投入或产出,充分披露其创新特征,结合客观依据论证是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及转型升级等创新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此外,北交所还提到,申报企业在论证自身创新特征时,应结合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以及转型升级情况,进行论证。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 李文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