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港集团发布公告称,因受当前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冷冻箱提箱速度缓慢,出现大量货物在港口堆积的现象。
为鼓励客户加速提离,上港集团将对在码头公司堆存不超过15天的外贸进口冷冻箱,在疫情期间下调库场使用费。
具体为:即日起,客户申请提外贸进口冷冻重箱计划时,对自2月15日起卸至码头公司,在码头公司堆存不超过15天的,给予库场使用费(不含制冷费) 优惠30%。相关费用直接在客户申请计划时减免。
上港集团同时呼吁广大进口商客户,尽快提离在港冷冻箱,并协调发货方加强发货的计划性;各船公司应积极推动货主加快提货,并提高后续到港船舶的冷冻箱积载计划性,合理安排船期,便于上海港接卸。
与此同时,宁波舟山港也发布了《宁波舟山港关于进一步实施疫情期间港口作业费用减免措施的通知》,决定在原有延长免堆期优惠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疫情期间港口作业费用减免措施,保障口岸畅通和外贸稳定发展。

具体如下:
一、继续延续免堆期延长的政策。自1月24日0时至2月9日24时进港的进出口集装箱重箱,在免堆期延长至 20 天的基础上,对2月10日0时至疫情结束时进港的进出口集装箱重箱,继续延续免堆期延长至 20 天的政策。
二、免收港口作业包干费(转栈作业)部分。自1月24日0时至疫情结束时进港的进口集装箱重箱,免收在港期间产生的港口作业包干费(转栈作业)部分。
三、船舶供应服务费(冷藏箱制冷作业)减半。自1月24日0时至疫情结束时进港的进出口本地冷藏箱,在港期间产生的船舶供应服务费(冷藏箱制冷作业)货方部分给予 50%优惠。
四、进口本地空箱库场使用费给予优惠。自1月24日0时至3月31日24时,进口本地空箱在港期间内所产生的库场使用费给予 20%优惠(空箱包干和管空服务除外)。
五、延长费用结算账期。自1月24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通过易港通平台业务办理产生的集装箱货方费用,结算账期延长 30天(现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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