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无重大违法行为是IPO发行条件之一,监管关注的有关 “重大违法行为”的重点和可以参考的解决思路如下。
监管机构问询的主要内容
(1)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受到处罚,或报告期外受到重大处罚且报告期内仍未履行完毕的,披露说明相关处罚的具体情况,核查该类处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披露并说明发行人曾注销的子公司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3)企业是否已获得相关公司当地有权主管部门所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
可以参考的解决思路
(1)如实披露受到的处罚情况,如有必要,可通过访谈或走访处罚机关核实行政处罚的真实情况。
(2)因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有法定追诉期,已经注销的子公司,曾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即使被注销了,仍会被监管机构关注。没有被发现且已经注销的公司被追溯的可能性较小。
(3)报告期内明确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取得无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
(4)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进行整改,在申报前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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