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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可申报的政府资助项目清单

近期可申报的政府资助项目清单 金博士咨询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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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项目1、省科技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评价工作使用2016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


广东省项目



1、省科技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



评价工作使用2016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绩效自评报告”作为定性评价依据。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截止时间:2017年8月5日前

市科创委项目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二批

申报时间:7月15日至8月15日

2、2017市软科学研究项目

资助金额10-30万

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7月6日9:00至2017年8月4日18:00。

书面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18:00。

3、2018年个人创客项目

面向创客个人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资助金额: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

网上受理时间:7月21日-8月21日

书面受理时间:7月21日-8月23日

4、2018年基础研究

自由探索

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培养创新型人才等为目标,发展科学知识的独创性基础研究项目。

资助金额: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

网上受理时间:7月14日-8月15日

书面受理时间:7月17日-8月18日

科学布局

学科布局重点支持科研人员结合产业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领域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网上受理时间:7月26日-8月15日

书面受理时间:7月26日-8月18日

5、2018年银政企合作项目贴息

对2014—2017年科技金融银政企合作入库项目予以贷款贴息资助。

贴息额度:最高100%

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

6、2018科技保险项目

科技保险项目保费资助。

资助额度:每家企业资助最高5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保费支出的50%

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

7、2018孔雀团队

对来我市工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

资助额度:单个团队项目平均资助强度2000万元,最高1亿

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8月10日。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8月10日

8、2018年技术攻关

以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为目标,聚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等瓶颈性关键技术,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资助金额: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7月27日-8月20日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7月27日-8月24日

市经信委项目

1、首次选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

在国际或国内具有支撑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具备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

奖励标准: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30日

2、首套(台)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

对向外市用户销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我市工业企业或购买本市工业企业首台(套)产品的我市用户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按购买或销售价格的30%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

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8月3日至18日18:00。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3日18:00。

3、商业基础设施和冷链系统建设项目资助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本市新建或改造商业基础设施(包括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和冷链系统。

资助金额:扶持资金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获得的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8月11日18点;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8月15日17:30

4、第二批品牌奖励

资助标准:企业品牌提升奖励(100万)、品牌公共服务项目奖励(200万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7月24日9:00至2017年8月4日18:00。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7月31日9:00至2017年8月11日17:45

6、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

贷款贴息

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资助标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给予贴息的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0%,最高贴息额为500万元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至2017年8月9日17:30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至2017年8月11日18:00

融资租赁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资助标准:按照5%的融资租赁利率给予补贴,计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至2017年8月9日17:30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7月26日9:00至2017年8月11日18:00

7、2018年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

首套产品示范应用扶持计划

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开发设计的创新性较强、应用推广价值较高的软件或集成电路产品的示范应用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取得备案的产品,备案有效期为2年且符合条件的,按照该产品首次销售合同实际到账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实际到帐额从首次销售合同签订后计算至备案有效期届满,最长计算1年)。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8日18时整;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12日17:30。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计划

对主要面向中小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工具软件租赁、产品测试、资质认证、技术咨询等服务的行业平台的建设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对已建成运营的平台按平台上一年度新增投资额(仅限于仪器设备、工具软件等固定资产购置)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8日18时整。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12日17:30(工作日)。

原特区外园区租金补贴扶持计划

对企业入驻原特区外经各区认可推荐的软件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区所发生的租金支出给予补贴。

资助方式:对申请单位按照实际租用面积,给予租金费用30%,且最高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资助面积为1000平方米,最长资助三年。本次补贴的租赁期间为:2016年7月—2017年12月。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8日18时整。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8月7日至9月12日17:30(工作日)。

8、2018年战略性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计划


网络受理时间:2017年8月1日至9月15日18:00;

书面受理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直接资助类

资助金额

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该扶持计划仅用于生产企业或产业园区在2017年已完成节能环保改造的项目。

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市场准入扶持计划:航空航天产业领域分别获得国际、国内权威认证的,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国家与省资助项目配套计划:按照国家、省资助资金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配套资金比例最高不超过国家、省资助金额,且配套资金与国家、省资助金额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贷款贴息类

支持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设备产业等产业内的申报单位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以创新集聚优势资源和提升产业层级为战略任务,以重点领域服务和模式创新、重大战略布局、规模化示范应用推广、关键技术提升为目标,实施对经济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发展起到支撑引领作用的项目。

资助金额:项目的贷款贴息额度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股权资助类

资助金额: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1:1的比例确定,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各占50%。其中,股权投资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文体旅游局

1、文化创意企业出口10强认定

奖励标准:每年评选一次,共评选10家企业。市文体旅游局根据审定通过的认定名单,结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金安排预算,提出奖励计划。

网上受理时间:2016年7月16日至8月6日18点前。

书面受理时间:通过初审的企业自系统发出审核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

2、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每年评选一次,共评选10家企业。市文体旅游局根据审定通过的认定名单,结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金安排预算,提出奖励计划。

网上受理时间:2016年7月16日至8月6日18点前。

书面受理时间:通过初审的企业自系统发出审核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

各区项目

  宝安区


1、2017年第二批科技桃花源认定   认定提升后给予一定的资助

2、宝安区众创空间申报认定

3、2017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最高资助100万  申报截止时间:8月31日

 龙华区

1、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资助

2、研发机构引进资助

3、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资助

4、创新科研团队配套资助

5、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项目资助

6、重点实验室建设资助

7、工程中心建设资助

8、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资助

9、软科学研究项目

10、医疗卫生项目

11、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类资助

12、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类资助

13、运营型电子商务企业类资助

14、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类资助

光明区

第四批光明新区众创空间项目认定   最高资助100万  申报截止时间:8月5日

福田区

1、支持现代服务业项目   最高资助500万   截止时间:12月8日

2、支持总部经济及上市企业发展项目   最高资助300万   截止时间:12月8日

3、支持招商引资   最高资助500万  截止时间:12月8日

4、支持金融发展项目   截止时间:12月8日

5、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   截止时间:12月8日

6、支持科技创新   截止时间:12月8日

7、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截止时间:12月8日

8、支持产业协会项目    截止时间:12月8日

9、支持建筑装饰设计行业发展   截止时间:12月8日

10、2018年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最高资助300万   截止时间:8月31日

罗湖区

1、扶持总部经济项目   截止时间:8月31日

2、扶持金融业     最高资助5000万   截止时间:8月31日

3、扶持现代服务业     截止时间:8月31日

4、扶持科技创新项目    截止时间:8月31日

5、扶持黄金珠宝产业     截止时间:8月31日

6、节能减排项目    截止时间:8月31日

7、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   截止时间:8月31日

南山区

1、2017年科普基地认定    截止时间:8月20日

2、第三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资金   最高资助100万   截止时间:8月4日

3、“南山伯乐”奖人才引进单位项目资助   最高100万  截止时间:8月11日

4、人才工作分项第三批资助项目   最高资助1000万  截止时间:8月8日

 坪山区

1、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最高资助5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创新平台新建资助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创新平台分别最高资助1000 万元、800 万元、700 万元、500 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3、创新平台提升资助    100万-100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4、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   30-100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5、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项目资助   25-100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6、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落户奖励与创客创业资助   10-8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7、科技中小微企业资助   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8、高成长性企业奖励   50-100万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0、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   对重点产业领域的项目,每年最高200万元;对其他领域的项目,每年最高1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1、生物企业奖励     500万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2、新能源企业奖励    30-500万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3、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企业奖励    最高100万元配套资助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4、产业用房租金资助  最高资助5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5、科技创新空间载体建设和改造资助   500-20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6、众创空间运营资助   50-2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7、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资助   5-3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8、科技创新园区运营资助   20-2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19、科技贷款贴息贴保    总额最高1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0、股权投资基金奖励   500-20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1、科技贷款风险奖励    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2、科技服务机构落户奖励    最高2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上一年度专利商标案件代理量达到100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落户支持。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4、科技创新联盟资助   30-8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5、科技创新交流和活动资助   20-5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6、国际创新中心资助   150-5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7、技术转移资助    200-300万元   常年申报,分批处理

28、国际科技合作资助    按照市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29、港澳台联合研发资助   最高100万元

30、科技获奖奖励   6000元-300万元

31、知识产权奖励  

32、标准化奖励

33、非产业类科研活动配套资助    最高50万元

34、国家、省、市科技配套奖励    100-500万元

35、特别重大项目资助   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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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国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扶持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及报告撰写、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银行贷款及利息补贴、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贯标)、财税规划等全方面链条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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