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一批)的通知
申报时间
6月1日-6月8日
资助金额:最高30万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达到规模以上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申请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未获得过本类奖励;
4.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印发之日(2018年4月18日)起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关于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重点技术攻关项目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6月4日-7月4日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一)申请内容
为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聚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等瓶颈性关键技术,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二)办理条件
申请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采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联合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2、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金额。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
4、有合作单位的,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果项目无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
(2)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牵头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
(3)牵头申请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4)申报单位可联合深圳市外创新资源共同研发。深圳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按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5、本项目申报实行限项制,具体要求是:
(1)同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批次技术攻关项目。
(2)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合同内容生成依据。
7、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8、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9、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
关于2018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双提升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6月2日-6月22日
资助金额:最高200万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
2、申报项目所在产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3、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不得存在多头申报或与有关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存在重复的情形(技术改造普惠政策除外);
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品牌提升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
(2)至少拥有一个自主注册商标或授权的商标(授权和被授权公司均在深圳市依法注册,且授权公司对被授权公司控股大于50%);
(3)上年度主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
(4)上年度品牌提升投入不少于100万元;
2、申报品牌公共服务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2)上年度品牌公共服务投入不少于50万元。
关于2018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6月4日-6月22日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业,且项目在深圳市实施;
(二)申报单位为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单位;
(三)申报组建项目须在取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以市经贸信息委发布的认定文件日期为准,称为T日,下同)后2年内提出;项目投入的资助时间自T日前2年起至企业提出申请之日止,最长不超过T日后1年,组建项目只能资助1次;
(四)申报提升项目须在T日的1年后提出,项目投入的资助时间自T日后1年起至企业提出申请之日止;
(五)申报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六)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关于2018年度深圳市工业强基工程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6月4日-6月22日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业,且项目在深圳市实施;
(二)申报项目所在产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三)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不得存在多头申报或与有关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存在重复的情形(技术改造普惠政策除外)。
专项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配套资助须同时满足的条件:已获得国家工信部工业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资助且未获得过市级财政资助;
(二)申报国家工业强基工程推广应用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参与国家工业强基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且完成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验收;
(2)申报项目须在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验收批复之日起2年内提出,项目投入的资助时间自批复之日起至企业提出申请之日止。
(三)申报市级工业强基工程建设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突破方向或符合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2)未曾获得国家工信部工业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资助。
关于2018年度深圳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6月2日-6月22日
资助金额:500万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
(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定位,提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领域的产业共性技术开发、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研究咨询等技术与信息支持服务,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总人数不少于15人;
(四)申报单位具备对外提供研发、检测、数据分析和测试等公共技术服务的场地条件,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五)用于科研、检测及技术服务的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
(六)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不得存在多头申报或与有关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存在重复的情形。
关于开展2018年龙岗区深龙英才(文化创意产业类)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申报条件:
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学术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三)申请之日起近一年内与经认定的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含进驻园区的文化企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注册地在龙岗的区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或相关主管单位签订三年或以上劳动合同或为单位法人,并已缴纳社保半年以上;
(四)申请扶持奖励时年龄应在 65 岁以下(申请后备人才扶持者年龄应在 45 岁以下),行业工作经验应不少于三年。
关于2018年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认定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资助方式:政策
(一)深龙英才A类
1.近5年,担任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校长;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全国美展金奖、纽约ADC、东京ADC、Pentawards包装设计奖、APIDA亚太室内设计奖的主要奖项或金奖级别奖项。
(二)深龙英才B类
1.在近5年上映的票房过亿的影视作品或在央视少儿频道播出的动漫节目创作团队中担任主创者(每个团队限报3人);
2.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国内外高等院校艺术专业系主任、教授以上职务;
(2)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100万元以上;
(3)年收入8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收入1亿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10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3.近5年,获以下奖项者:天工奖、工艺美术百花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国际室内设计双年展、中国国际珠宝首饰设计大赛、“创意中国”设计大奖、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的主要奖项或金奖级别奖项。
(三)深龙英才C类
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地市级美协副主席;
(2)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50万元以上;
(3)年收入5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5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四)深龙英才D类
1.近5年,获得厅局级单位、省级权威行业协会举办的创意设计类评选个人奖项;
2.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地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30万元以上;
(2)年收入3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3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五)深龙英才E类
近5年,担任年收入1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2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关于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的通知
申报时间
6月1日-6月15日
资助金额:最高50万
申报条件:
历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不参加本届大赛;历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专业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不选送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和专业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本届大赛截止报名日前尚未在深圳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1年内在深圳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业务,在深圳注册且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非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
2.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企业且无产权纠纷。
3.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2017年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关于2018年广东省公开遴选大型骨干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对接活动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
申报时间
6月4日-6月9日
资助方式:政策
报名条件:
(一)省级专业性协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
(二)开展过对大型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相关服务;
(三)具备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服务的资格;
(四)拥有较多的大型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企业成员;
(五)举办过大型企业论坛或峰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