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18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和培育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企业为在宝安纳统的企业;
3.被广东省经贸信息委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或培育企业。
二、奖励标准
1.对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本轮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和培育企业奖励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