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的申报工作(针对2022年研发投入金额进行资助)。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研发投入规模,分档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针对企业2022年度研发投入金额进行资助;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3.企业的研发投入达到2000万元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上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5.企业已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对应年度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立项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
补贴标准
(一)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5%、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二)对研发投入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最高100万元的补贴;(三)对研发投入1亿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5%、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
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0日;
申请人需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1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