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南山区培育新能源企业发展壮大项目
申报时间:2024-05-20/2024-06-03
资助方式:200万元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山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申报单位应从事新型储能、充电设施、核能、智能电网、光伏、天然气、风电、氢能等新能源相关产业及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4.申报单位应为成立5年以内(以首次申请时间计算)、近3年(以融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以股权融资方式累计获得融资额一亿元以上,在南山租用产业用房,且未享受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新能源类企业。
5.申报租金补贴起始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6.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7.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2024年度南山区支持新能源产学研合作项目
申报时间:2024-05-20/2024-06-03
资助方式:200万元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山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山区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在南山区且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主体。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申报单位应从事新型储能、充电设施、核能、智能电网、光伏、天然气、风电、氢能等新能源相关产业及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4.申报单位应与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股权、研发等方面开展新能源领域技术合作研发或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其中项目合作单位应为具备良好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院所,合作开展的技术项目应具备前沿先进性。
5.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或立项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后。
6.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7.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2024年度南山区新能源场景支持项目
申报时间:2024-05-20/2024-06-03
资助方式:300万元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山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山区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在南山区且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主体。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项目应同时具备光伏、储能、超充、车网互动功能。申报主体应为实际投资企业。
4.场景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300万元。
5.项目支持比例为实际发生总设备采购额的20%。
6.项目所采用的超充单枪功率不低于480KW,具备车网互动功能,光伏产品安装应满足《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办法》中规定。
7.项目备案及并网时间于2023年1月1日后。
8.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9.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 持政策重复申报。
2024年度南山区支持推动新能源产品出口贸易项目
申报时间:2024-05-20/2024-06-03
资助方式:200万元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登记 、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山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山区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在南山区且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主体。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申报单位应从事新型储能、充电设施、核能、智能电网、光伏、天然气、风电、氢能等新能源相关产业及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4.项目申报以单个企业为主体,多个准入认证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项目打包申报。
5.市场准入认证项目证书签发日期和出口知识产权分析报告出具日期应于2023年1月1日后。
6.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7.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2024年度南山区支持创新载体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2024-05-20/2024-06-03
资助方式:100万元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登记 、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山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山区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在南山区且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主体。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申报单位应从事新型储能、充电设施、核能、智能电网、光伏、天然气、风电、氢能等新能源相关产业及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4.申报单位上年度承担广东省和深圳市新能源领域创新载体建设,并已获得主管部门立项。(注:创新载体类型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放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等。)
5.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6.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