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稽查司与中国报关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
为了加强海关与报关协会的合作,共同推进报关行业的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2014年6月12日,海关总署稽查司和中国报关协会在海关总署成功签署《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确立了双方的合作目标。双方本着“深化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优化服务”的原则,以建立和完善双方沟通、协调、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报关企业、报关从业人员和报关市场行业管理及行业自律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为合作目标。
《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双方的合作内容。
(一)强化报关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稽查司支持报关协会开展自律管理、诚信建设、职业规范化、报关市场规范等工作。在对报关企业进行信用和风险管理时,重视吸纳报关协会及地方报关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报关协会支持稽查司参与国家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制定行业标准、自律准则,建立报关从业人员执业诚信体系,优化完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管理系统等措施加强对报关行业的自律诚信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通关环境。
(二)共同做好对报关市场的管理。稽查司支持报关协会承接海关“简政放权”后交由市场和行业协会承担的有关职能,共同加强对报关服务市场的综合管理。
报关协会支持稽查司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报关业务培训,海关通关事务、法律法规宣讲。在海关制定法律法规时,反映行业及会员的诉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全面加强报关行业信息共享。稽查司支持报关协会通过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关单位、报关从业人员等有关信息,委托报关协会开展报关市场行业相关课题研究。
报关协会对稽查司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需要时可通过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的方式进行行业预警,并向稽查司提供在行业自律管理过程中所获取的企业相关信息,辅助海关对企业进行信用管理。
《合作备忘录》建立完善了双方的合作机制:一是高层合作协调制度。由双方领导担任协调机制负责人,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沟通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重大合作事项。二是对口联系协调制度。由稽查司企管处和报关协会行业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系,推动合作备忘录的落实,研究协调合作事项,提出合作意见。三是严格保密制度。双方相互提供需保密或非公开的信息、数据、资料时,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透露提供给第三方。
海关总署稽查司和中国报关协会《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展现了双方贯彻执行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战略决策所取得的新成果,为双方拓展服务、加强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双方表示将按照《合作备忘录》的内容,继续加强合作,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增进双方的团结协作,推进海关企业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的深入发展,为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