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强化资源保障
(一)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提升研发投入规模,激发创新活力。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投入费用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项目说明:
1.对新纳入研发统计核算且符合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经专项审计,按企业落户第一年研发投入增量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2.对纳入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且符合研发统计核算条件,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费用1亿元(含)以上的,经专项审计后,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费用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3.对纳入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且符合研发统计核算条件,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经费实现正增长且占营业发展情况10%以上的,经专项审计后,按研发投入占营业发展情况比例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以上1、2、3项支持措施,每家企业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申请条件(分别对应上述3项):
1.企业符合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新纳入研发统计核算以企业自落户福田区起1年内计算,研发投入增量即企业自纳入核算第一年内企业研发投入规模。
2.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费用1亿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经费占营业发展情况10%以上;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费用实现正增长。
申报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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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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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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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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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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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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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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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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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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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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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两年度统计报表中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表号:107-1,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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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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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促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升级技术装备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额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根据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的投资额分档,累计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上年度单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投资额达500万(含)以上。
2.申报项目事前经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核准并按要求完成备案。
申报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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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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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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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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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含项目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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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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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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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云平台的统计报表(表号:206)(需保留系统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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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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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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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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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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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或证券化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融资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项目说明: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质押方式在银行或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一年(含)的贷款,成功获得放款并在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备案,结清贷款本息后,按贷款利息70%给予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质押方式在银行或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一年(含)的贷款,并已结清贷款本息。
②申请企业需在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完成备案(详见附件1:2025年知识产权融资支持项目备案指南),备案时间需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后。
③企业需为科技型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
④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须为申请贷款企业本身。
⑤同一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质押项目未获得福田区其他贴息支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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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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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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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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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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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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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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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文件(贷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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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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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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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结清证明》(由银行或贷款机构统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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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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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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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进账单据、还款单据及利息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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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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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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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
6
|
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及公示文件、软件企业证书、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书、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专利相关奖项证明、近三年内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或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获奖证明等其中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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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申报材料:
2.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
项目说明:对参加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入池企业,按实际综合融资成本(包括企业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等)的7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支持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入池企业需为科技型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
②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须为申请贷款企业本身。
③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需发行成功且发行时间需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后,且企业已偿还本息。
申报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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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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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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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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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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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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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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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文件(贷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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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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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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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结清证明》(由银行或贷款机构统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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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盖公章)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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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证券化发行证明材料(如证券化计划成立公告或发行机构出具的基础资产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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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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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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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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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并盖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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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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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融资成本费用证明材料(担保费票据、利息还款单据及支付凭证、贷款进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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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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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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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及公示文件、软件企业证书、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书、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专利相关奖项证明、近三年内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或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获奖证明等其中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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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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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机构服务费用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证券化业务,对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证券化业务的服务费给予50%支持,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金融机构为福田区的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证券化业务产生的服务费包括价值评估费、担保费等。
申报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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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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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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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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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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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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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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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知识产权业务证明材料(质押证明、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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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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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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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服务费证明材料(担保费票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单据及支付凭证、贷款进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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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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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科技金融信贷贴息。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结清后可按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的50%及实际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最高8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在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录企业(以2024年四季度名单为准)。
2.贷款在2023年度、2024年度获得(以贷款实际到账日为准),其中2023年度获得的贷款需已在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通过备案。2024年度获得的贷款需在福田区科技金融信贷贴息合作银行获得,担保服务需由福田区科技金融信贷贴息合作担保机构提供(2024年合作机构名单详见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官网)。
3.贷款期限不多于12个月且已结清,期间无欠息、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贷款到期日为节假日或其他非工作日的,结清日期可顺延至节假日或其他非工作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2023年度、2024年度可各申请一笔贷款获得资助,贷款存续期不可重合(若其中一笔贷款为另一笔贷款续贷,允许该笔贷款起始日为另一笔贷款到期日)。单笔贷款提款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授信合同项下的多笔贷款,仅可申请支持一笔贷款。
5.贷款的借款人与收款人须相同。若有共同借款人,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确认款项未发放至其他共同借款人账户。
6.企业须承诺申报本条款的每笔贷款的利息和担保费用不获得国家、省、市、区其他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如后期发现重复支持,企业应退回本条款相关支持资金。
申报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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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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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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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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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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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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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法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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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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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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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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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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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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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借据、借款到账单据、还款单据及利息支付凭证(按各年度贷款分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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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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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担保费用发票、担保费用支付凭证(由合作担保公司盖章出具,按各年度贷款分类整理),无担保费用的企业则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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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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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结清证明(格式参照附件2,由银行盖章出具,(按各年度贷款分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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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盖公章)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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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信贷项目确认书(2023年度获得的贷款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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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盖公章)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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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证明(格式参照附件3,若存在共同借款人需提供,由银行盖章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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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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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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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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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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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育创新主体
(五)推动战新企业提质增效。鼓励企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对本年度新纳入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录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强化企业创新动力,推动战新产业提质增效,对符合条件的战新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1.新纳入战新企业支持。
项目说明:对2025年首次纳入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企业,根据战新增加值规模分档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进行申报。
申请条件: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纳入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企业。
申报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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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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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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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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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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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
2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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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
2.战新企业发展支持。
项目说明:对纳入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及2025年度企业战新增加值规模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申报企业具备人员增加、场地增加或新购设备等发展情形;
②申报企业2025年度战新增加值达5亿元(含)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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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2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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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
3
|
企业人员增加、场地增加或新购设备等发展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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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
(六)壮大科研行业发展规模。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入库、升规,支持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市场化运营,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且具备高成长性的单位,次年起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鼓励科研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科研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1.科研升规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新设、升规,支持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市场化运营,对2025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且具备高成长性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进行申报。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申报企业在福田区实际经营,纳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并在2025年度内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经营规模。
②申报企业纳入统计时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15%以上。
申请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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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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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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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2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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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公章)
|
2.科研企业发展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科研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科研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科研企业发展支持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申报企业在福田区实际经营、已纳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
②企业经营情况符合相应支持标准要求:
序号
|
2025年1-11月营收总额(亿元)
|
同比增速
|
支持金额(万元)
|
1
|
[0.2-0.5)
|
≧20%
|
20
|
2
|
[0.5-1)
|
≧15%
|
30
|
3
|
[1-3)
|
50
|
|
4
|
[3-6)
|
≧10%
|
80
|
5
|
[6-10)
|
≧5%
|
100
|
6
|
≧10
|
[3%-10%)
|
200
|
7
|
[10%-20%)
|
300
|
|
8
|
[20%-50%)
|
600
|
|
9
|
[50%-100%)
|
1000
|
|
10
|
≧100%
|
2000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2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七)激发初创科技企业活力。鼓励初创科技企业获得投资、参加创赛,对获得创投机构投资或近三年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含获得国内外知名榜单荣誉)的初创科技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1.获得创投机构投资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企业主营业务或投资项目属于智能终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软件与信息服务、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机器人、高性能材料等战新产业以及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方向。
②企业申请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已实际获得投资机构投资。
③申请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其他说明:企业获得投资、成立时间均从申报之日起往前推算。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2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3
|
企业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4
|
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证明材料(含投资合同、银行流水、到账时间、到账金额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5
|
企业介绍、经营情况等有关材料
|
原件(盖公章)
|
6
|
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打印(盖公章)
|
2.创赛获奖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近三年在《深圳市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纳入的白名单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②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其他说明:
①企业参加创赛获奖、成立时间均从申报之日起往前推算。
②若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赛事奖项或获得榜单荣誉,以最高级别获奖申请支持,不能重复享受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2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3
|
企业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4
|
近三年获得《深圳市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纳入的白名单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5
|
企业介绍、经营情况等有关材料
|
原件(盖公章)
|
6
|
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打印(盖公章)
|
3.榜单荣誉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近三年获得福布斯中国投资价值初创企业100系列、胡润中国创业先锋榜(U30、U35、U40)、长城战略咨询种子独角兽企业名单等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类榜单荣誉。
②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其他说明:企业获得榜单荣誉、成立时间均从申报之日起往前推算。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2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3
|
企业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4
|
近三年获得国内外知名榜单荣誉的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5
|
企业介绍、经营情况等有关材料
|
原件(盖公章)
|
6
|
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
打印(盖公章)
|
(八)促进国高企业持续发展。激发国高企业的创新活力,引导其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达到不同规模标准的国高企业给予相应补助,最高10万元。
项目说明:根据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分档分别给予支持,对首次认定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支持,重新认定企业最高给予4万元支持。若企业因更名而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重复给予奖励;同一认定证书有效期内,仅可享受一次奖励政策。
支持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处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内未在福田区获得国高相关政策。
2.申报国高时填写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企培育入库)申请书》中“所在地”为“福田区”的企业;
3.本项目与我区同类支持条款互斥,每家企业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支持标准:根据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分档分别给予支持,对首次认定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支持,重新认定企业最高给予4万元支持。
1.首次认定企业:
序号
|
2024年研发费用
|
支持金额
|
1
|
1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
2万元
|
2
|
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
|
5万元
|
3
|
5000万元(含)以上
|
10万元
|
2.重新认定企业:
序号
|
2024年研发费用
|
支持金额
|
1
|
1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
1万元
|
2
|
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
|
2万元
|
3
|
5000万元(含)以上
|
4万元
|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2
|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3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