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相关工作要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于2022年12月1日上线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采信机构资质申请、上传检验报告、信息公示、投诉管理等功能。届时用户可在“单一窗口”门户首页依次选择“全部应用-标准版应用-检验检疫“应用标签,点击“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进入子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用户操作手册请参见:“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系统)
采信管理办法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9号)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4593093/index.html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2年11月25日
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https://www.singlewindow.cn/fs/STADOCROOT/88/3C/76/6A039128BDB048C6B9FFA738CD.pdf

来源:关务小二编辑自单一窗口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