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大数快讯
大数活动
服务超市
文章专题
出海平台
流量密码
出海蓝图
产业赛道
物流仓储
跨境支付
选品策略
实操手册
报告
跨企查
百科
导航
知识体系
工具箱
更多
找货源
跨境招聘
DeepSeek
首页
>
【进口清关】关于中国与新西兰原产地电子联网升级有关事宜的公告
>
0
0
【进口清关】关于中国与新西兰原产地电子联网升级有关事宜的公告
上海乐慧进口代理
2023-07-05
2
为进一步便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货物合规通关,自2023年7月5日起,“中国—
新西兰
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升级功能上线运行,全面实现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项下新西兰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以下统称“原产地证明”)
电子数据
传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进口人)在货物进口时凭新西兰签发的原产地证明申请享受RCEP或者《中新自贸协定》协定税率的,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4号规定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申报时,无需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也无需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明。
对于系统提示不存在原产地证明电子信息的,自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人可以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4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录入原产地证明电子信息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并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明;自2024年1月1日起,进口人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税款担保手续。
二、进口人选择“有纸报关”方式申报的,在申报进口时应当提交原产地证明纸质文件。
三、出口申报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4号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2023年7月5日起实施。自本公告实施之日起,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4号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7月4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上海乐慧进口代理
上海乐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进出口清关报关代理服务
内容
462
粉丝
0
关注
在线咨询
上海乐慧进口代理
上海乐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进出口清关报关代理服务
总阅读
64
粉丝
0
内容
462
在线咨询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