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宁波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1号提案“回头看”督查组来到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针对151号提案《关于治理宁波港船舶大气污染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第151号《提案》对宁波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出台燃油使用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岸电建设相应补助两项建议。
提案督查组由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陈安平带队。陪同提案督查组的有:提案单位代表九三学社宁波市委会副主委黄求理等,提案主办单位代表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向坚刚及集团生产安全部、技术与信息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提案协办单位宁波市海事局、宁波市交通委、宁波市环保局、宁波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
督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北二集司,实地了解了岸电建设情况,随后在集团总部大楼召开了提案办理情况座谈会。
会上,向坚刚代表办理单位介绍了关于《提案》的办理情况:集团会同协办单位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加强配套岸电建设,加强船舶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通过系统施策和严格监管,船舶使用燃油的含硫量明显下降,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随后,提案办理单位、提案单位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交流。
陈安平总体肯定了《提案》的办理情况,他指出《提案》从形成、提交、办理、答复有明显的特点:紧跟形势任务、找准要害、符合宁波实际;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规范务实。针对《提案》办理的下一步工作,他强调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目标贴近实际、措施部署实用、科学评估实效。
素材提供:王川 贺君 陆玲玲
编辑:孙耀楠
校对:黄建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