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地税局、省环保厅共同见证《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签署暨环保税法宣传启动仪式,这就是为2018年1月1日开征环保税,实现环保与税务密切协作奠定坚实基础而营造的绿色氛围。当天隆重举行的环保税法宣传正式启动,意味着收取了40年的排污费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新晋产生的环保税就要登场亮相,进入最后倒计时。
去年“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到按日连续计罚等规定出台,足以说明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而即将“亮相”的环境保护税法,意味着那些“肆无忌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将被套上“金箍”,从而直接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也助力钢铁、煤炭等行业加速去产能。
此次环保“费改税”更深层次的意义,也是更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环保税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财税领域的重大举措,更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部门征收,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环保税与目前的排污收费项目相当,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
但是,环保税和其他税种还有些不同,如果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就可以少缴税。与原有的排污费相比,在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等要素均保持不变的同时,环保税法还增加了一档减税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