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和劣质散煤管控专项实施方案,河北省境内主要公路运煤通道已经或即将设立联合检查站,自2020年6月1日起,对入境的运煤车辆予以检查,不携带《煤质检测报告》、《煤炭购销合同》这两份资料者将被予以劝返。
具体内容为:
1、对无携带合法《煤质检测报告》、《煤炭购销合同》的运煤车辆予以劝返;
2、对携带合法《煤质检测报告》和《煤炭购销合同》且“购销合同”能够证明煤炭目的地为河北省以外省份的运煤车辆予以放行;
3、对携带合法《煤质检测报告》、《煤炭购销合同》煤炭目的地为河北境内的运煤车辆进行煤质抽检,煤质检测合格予以放行。
目前,平山、井陉、赞皇、阜平四个县已经设立了联合检查站。
其中,保定市阜平县已经在正繁线阜平县砂窝乡牛角台村设立了由公安交通警察、交通局执法人员、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组成的入省煤质联合检查站,于2020年6月1日开始对入境河北省的运煤车辆予以检查。
石家庄市平山县、井陉县、赞皇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大入省煤质检查工作力度,组建相对稳定、专业的联合执法队伍,由正式人员带班;切实加强人员及经费保障,持续提升入省煤质检查站配套建设,并将开展工作纳入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体系。
距离该政策6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没几天了,希望拉煤去往河北或经过河北的卡友赶紧联系好货主,防止因缺少资料被劝返耽误运输。
望看到这个消息的司机师傅相互转告,让更多的卡友了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