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的公告
各道路普通货运企业:
为加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规范货运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现将开展2017年度普通货运车辆审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验范围与时间
(一)审验范围。
由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

(二)审验时间。
按车牌尾号确定年审时间,具体为:
尾号是“1-9”数字段的,即确定其月份分别为1、2……9;尾号为“0”的,确定为10月;尾号为“A-M”13个字母段的,确定为11月;尾号为“N-Z”13个字母段的,确定为12月。
二、审验内容
2017年度货运车辆审验包含以下内容,请各企业(车主)先自行核查车辆是否符合审验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再按照有关流程办理年审手续。
(一)《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合法、有效性。
自查方式:核查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年审按期开展且在有效期内。
(二)车辆违章记录。
自查方式:车主可登录“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网址为:http://dlys.gdcd.gov.cn/)或关注公众微信号“广东交通执法”自查车辆是否存在违章未处理。如存在未处理的违章记录,请前往有关部门处理完毕后再办理年审业务。
(三)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自查方式:核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结果是否按期开展且在有效期内,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包含二级)。
(四)货运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
自查方式:核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五)货运车辆GPS安装情况。
自查方式:核查重型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符合标准(部标或北斗)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市交通运输委GPS监管平台。
三、业务办理模式
(一)通过网上办理。
1.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注册登录
企业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网址为:http://www.gdbs.gov.cn/portal/index.do)注册,选择市交委“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事项,点击“在线申办”,即可跳转年审系统。
2.确认系统信息,选择年审车辆
进入系统界面后,确认企业基本信息和事项名称后,点击“选择年审车辆”,系统将自动读取本企业名下本月待年审的车辆信息。
对符合审验条件的车辆,“选择车辆”办理年审申报,确认车辆信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件流转到业务部门进行审批。
3.查询审验办理结果,更新车辆《道路运输证》IC卡
企业在提交申请1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车辆是否通过审验。对于审验通过的车辆,可前往行政服务窗口自助刷卡。
(二)行政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企业向行政服务窗口提交需审验的车辆《道路运输证》IC卡原件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对符合审验要求的车辆,现场完成车辆《道路运输证》IC卡刷卡审验工作。
四、审验注意事项
对《道路运输证》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且超过六个月的货运车辆,不再办理车辆年审手续,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五、年审业务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
(一)盐田行政服务窗口地址:盐田区荔山路11号运政大楼(原沙头角办事处大楼),联系电话:25480892。
(二)布吉行政服务窗口地址:罗湖区翠山路2号,联系方式:25495991。
(三)南山行政服务窗口地址:南山区南山街道办党校路与东滨路交汇处(南山党校旁),联系方式:2688593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