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固定或长期在浙江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是否每个航次都要进行专项信息报告?
2.专项申报必须在船舶离开入浙上一港前进行报告吗?若离港后变更航行计划临时需要进入管控水域如何申报?若进行了专项申报后改变原计划不进入管控水域要如何处理?
3.填报入浙上一港海事管理机构时,需要填报到哪一层级的海事管理机构?
4.填写“人员信息报告”时,在船的每位船员都需要进行人脸识别吗?每个航次都需要填写人员信息吗?
5.船上非船员人员信息,是否需要报告?
6.装载危险品货物船舶,如何填写危货类别?
7.所有信息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未出现报错,但长时间未出现“报送成功”提示怎么办?
答:进入“入浙船舶申报”首界面,点击“申报记录”,查看是否有申报成功的相应记录,如果没有,建议选择信号较好区域重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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