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积分入户进入倒计时!2018年6月1日开始申报积分哦~你也许会疑惑100分就能落户?哪些分好得?怎么积分入户?今天,小编就重点说下积分入户!
一、三大步骤重要时间点
u积分申报: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
u查询积分结果:当年9月15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u入户办理时间:积分申报当年11月30日前(今年的话就是2018年)
多一句嘴:积分入户首要前提是要有居住证哈!还没有居住证的,等着哭吧。
二、必须知道的规则
u100分只是门槛
积分入户100分只是门槛,只是够资格申请积分入户,但是最后能不能要比拼分数!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九条 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第十条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第十六条 人口服务管理办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
u积分入户面向的是外地户籍
积分入户,顾名思义,针对的是外地人,本地人要想实现户口的转移,就走户口平迁。
u先申报积分,然后办理入户
6月1日是开始申报积分,有2个月的申报积分的时间。完了后等政务中心的分数认定。分数够拿到名额后,再准备下一步的入户。
三、哪些分好得?
u社保分数
社保一年有20分!
因为养老一年是10分,医疗一年是10分。
具体规定:
申请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连续不间断:
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
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插一句嘴:个人买的城镇医疗和城镇养老也是可以。
u献血分数
献血一年最多可以加10分,但是逐年不能累计。
也就是说,虽然献血一次加2分,一年最多可以加10分,但是不能因为2017年也献血5次,2018年也献血5次,于是申报积分的时候算成20分。
u学历分数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温馨提示:
成都取消了往届大专学历入户以后,大专学历现在已经折算为积分项目里的加分项目而存在。
如果你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建议你直接走本科学历入户到成都哦~
u工种分数
成都人社局经研究,确定汽车维修工等50个工种(职业)为2018年度成都市积分入户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四、积分指标

五、如何申报积分?

u前置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
u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现场打印);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的房屋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加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当提供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性提交。
u申报时间
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
u办理步骤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指标提交单》。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3、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
4、当年9月15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u申报地点
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
六、如何办理积分入户
u前置条件
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1、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验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验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末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u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现场打印)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城镇职工社会保验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配偶名下的房屋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加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当提供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性提交。
u申报时间
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
u申报地点
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具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
u办理步骤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指标提交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指标提交单)并填写。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一览表)
3、到居住证答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力理积分申请。
4、当年9月15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积分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6、凡积分入户公布名单上的,按照公交机关入户须知提供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u入户办理时限
申请人应在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