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津冀港口协同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首先优化了津冀港口布局和功能分工,明确津冀四大港口的定位:
1.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修订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完善津冀港口总体规划,促进港口功能合理分工。积极打造天津港综合性门户枢纽,以集装箱、商品汽车滚装和邮轮运输为重点,加快现代港航服务要素集聚,提升航运中心功能。河北港口以大宗物资运输为主,大力拓展临港工业、现代物流等服务功能,与天津港错位发展、有效互动。
2.完善主要货类运输系统。强化天津港集装箱干线枢纽港地位,河北港口发展支线和内贸运输,加强津冀港口间集装箱干支联动。发挥河北港口在大宗干散货运输中的主通道作用,依托大秦、朔黄、蒙冀等铁路大通道,以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为煤炭主要装船港,以天津港、唐山港、黄骅港为矿石主要接卸港,控制天津港煤炭运输规模。外贸原油运输以天津港、唐山港为主要接卸港,适时发展黄骅港。
同时,对于外界十分关注的港口资源整合,做出了明确规定:
1.严控增量科学把握建设节奏。综合考虑现有同类码头能力利用等因素,严格港口岸线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查,防止重复建设和岸线资源浪费。根据市场需求,稳步推进集装箱、邮轮、商品汽车滚装、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依托已成立的津冀港口合资公司,统筹开展新增项目建设。
2.加快推进省内港口资源整合。以国有港口企业资源整合为重点,发挥国有骨干港口企业的作用,通过资产划拨、股权投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推动省内国有资产不同管理层级的国有港口企业整合,提高经营集约化水平,避免同质化过度竞争。
3.重点推进津冀间港口资源整合。按照“先经营管理统一、再资产统一”的模式,扩大津冀港口间现有集装箱码头、航线领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限制接收公路转运煤炭为契机,积极探索津冀港口在干散货运输领域的合作。探索津冀合资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开展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推动区域港口集约化建设和运营。
4.鼓励企业专用码头社会化。支持企业专用码头向社会开放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引导国有骨干港口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整合企业专用码头、中小码头资源,开展联合经营,实现互利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