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要约收购东方海外,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备案,这意味着此项收购离完成又近了一步。
公告原文:




中远海控5月16日发布公告称,于2018年5月15日,就中远海运要约人而言,已获得发改委就要约的予以备案。此前,中远海运集团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准予备案。此外,毋须就要约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或授权。因此,先决条件(b)已获达成。
此前,此次要约收购已经完成美国反垄断审查以及欧盟的反垄断审查。截至目前,本次要约收购尚需通过中国的反垄断审查,以满足要约收购的先决条件。
2017年7 月9 日,中远海控联合上港集团,以每股港币 78.67元向东方海外全体股东发出附先决条件的自愿性全面现金收购要约。如果收购顺利完成,中远海控旗下的集装箱船队运力规模(含订单)将超过290万TEU,在全球集装箱航运业的领先地位将得到加强。
中远海控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黄小文此前曾表示,对于东方海外的收购进程是正常的。“去年我们要约收购时宣布预计将于今年6月30日完成交易,这个时间表是没有变化的。”
对于目前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可能带来的影响,黄小文指出,东方海外有部分资产位于美国,这需要得到美国方面的批准。“我们会根据美国的相关要求去审核和报备,我们非常有信心通过努力去推动交易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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