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进出口业务中,经常有企业因为违反海关检验检疫规定,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甚至还有部分单位及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天整理了一些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并附上对应解答。
进出口企业什么情况会被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
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
三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
四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
五
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行为;
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行为;
七
违反其他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三
公正、公开;
四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五
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与
一般程序有何不同?
(一)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案件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证据,对自然人处以人民币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决定的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海关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制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二)一般程序
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
一
对自然人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
二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
撤销行政许可、吊销行政许可证件的;
四
吊销已取得的检疫证单的;
五
责令停产、停业的;
六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听证条件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会载明哪些事项?
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下列内容:
一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等;
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如何处理?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
海关将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处罚决定的信息按规定提交社会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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