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 4 月 22 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对一起疫情期间费用纠纷案件作出裁决,判定以色列航运公司以星航运(ZIM)违反美国航运法,需向三星电子美洲公司(SEA)赔偿约 370 万美元(3,680,339 美元)。这一判决将疫情期间全球航运物流业积攒的恩怨情仇再度推至台前。
FMC 判决书显示,SEA 指控 ZIM 在承运其运往美国的家用电器产品时,存在不合理报复、拒绝交易和不当收费等违规行为。SEA 指出,ZIM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错误转嫁滞期费和滞留费责任,经统计存在近 10,000 项不合理收费,涉及约 3,000 个集装箱,为此向 ZIM 提出超 1200 万美元的赔偿诉求。然而,ZIM 全盘否认指控,辩称是 SEA 及其代理人的行为和疏忽导致费用产生,SEA 未能完成举证,且存在长期拖欠发票、审批流程延误付款等问题。
由于案件中大部分货物在 2022 年《海运改革法案》(OSRA)实施前已装船,争议费用积累过程复杂。从 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ZIM 多次滞留 SEA 货物,致使滞期费不断攀升,期间产生 9984 项单独的滞期和滞留费用,涉及 2980 个集装箱。SEA 最初索赔超 1200 万美元,涵盖 1080 万美元滞箱费及 140 万美元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其他费用,但部分诉求因缺乏证据支撑未被 FMC 采纳。
FMC 经审理认定,SEA 有权就 Smith Exhibit 9 和 10 中列明的集装箱、货舱期限及金额获赔,赔偿金额从对应货舱开始日期起计息,分别为: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 650,835 美元;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 755,472 美元;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起 2,274,032 美元,合计 3,680,339 美元。不过,FMC 也指出,部分费用因 SEA 客户无法收货产生,对门店 / 承运人运输收取滞箱费不属于不合理行为,且 SEA 未能证实 ZIM 存在报复、拒绝交易或违反 OSRA 开票要求等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SEA 并非首次针对航运公司发起此类诉讼,除以星航运外,其还在 FMC 对阳明海运、韩新海运等多家船公司提起类似诉讼。其中,对韩新海运 HMM 的投诉涉及约 9.6 万笔滞箱费,规模堪称迄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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