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2023年安全诚信公司、船舶、船长的评选结果,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下属2家单位、12艘船舶及12名船长分别被授予2023年安全诚信航运公司、船舶、船长。

其中,轮司首次获评“安全诚信航运公司”;海通轮驳保持“安全诚信航运公司”资格;轮司下属“甬港消拖3号”轮、“甬港消拖6号”轮、“甬港消拖7号”轮、“甬港消拖8号”轮、“甬港消拖60号”轮以及宁波远洋“联合22”轮、“联合28”轮、“新明州20”轮、“新明州22”轮、“新明州70”轮、“新明州72”轮、“新明州86”轮等船舶获“安全诚信船舶”荣誉称号;轮司程鹏、李俊蔚、李洵、林将领、谢仁峰、田瑜、胡一心以及宁波远洋王江通、董伟健、柳学、陈伦、王挺等船长获“安全诚信船长”荣誉称号。

据悉,为推动航运安全文化建设,提高海事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保护和发展先进航运生产力,国家海事局自2007年开始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在全国几千家航运公司中评选“安全诚信航运公司”。此次新评选的“安全诚信航运公司”全国有4家,浙江省仅轮司1家新获评此项殊荣。

近年来,轮司坚持安全为先、诚信为本,通过专业化的船舶管理和独具特色的轮司安全文化建设,高标准提高拖轮管理水平,全力服务宁波舟山港内外贸大轮的靠离泊作业,出色地完成各类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多次获得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颁发的国家海上搜救奖,为保障区域供应链、物流链畅通及港域安全有序贡献轮驳力量。

已连续5年保持“安全诚信航运公司”资格的海通轮驳,多年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和防污染工作相关体制机制,通过开发船载AI监控安全系统、推进数字拖联智治管控平台建设等举措,推动船舶运营提质增效,全方位提高安全管理和防污监督工作。同时,该公司通过网格化培训、班前会等形式,持续深化安全诚信文化建设,让讲诚信、重安全根植职工内心,打造整体安全诚信体系。





